招标
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电力迁改(二标段)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电力迁改(二标段)-设计-1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先生0825-311139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先生028-630666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电力迁改(二标段)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电力迁改(二标段)-设计-1

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电力迁改(二标段)(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电力迁改(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经发【2022】26号、遂高发改投资【2022】17号、遂高发改投资【2022】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涪江学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涪江学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经发【2022】26号、遂高发改投资【2022】17号、遂高发改投资【2022】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遂宁市高新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10KV清华一二线约5km、35KV南源线约2.5km线路迁改工作。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及后续服务。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现场测绘工作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正式成果提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的其他后续服务(含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方案审核)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08  01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08  21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四川涪江学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玫瑰大道252号二楼

   编: / 

人:陆先生

   话:0825-3111397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编: / 

人:龙先生

   话:028-63066641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4  07  3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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