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104-47-01-0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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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信息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信息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7月 26日至 2023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信息化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越秀区

建设单位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项目概况

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信息化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104-47-01-042349)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305号。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在常规地面通信系统失效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高应急指挥中心的综合应急处置水平,打造天地一体化的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在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五层楼顶建设1个Ka和1个Ku卫星固定站,两个卫星站间距约8m,Ka卫星固定站位于Ku卫星固定站西侧。Ku、Ka卫星天线相关参数如下:天线口径4.5m、3.7m,占地面积30m2、20m2,方位南偏东-26.58°、南偏西8.40°,天线仰角60.02°、62.55°,天线增益54.32dBi、59.2dBi,发射功率40W、10W,额定功率300W、70W,上行频率14~ 14.5GHz、28~ 30GHz,下行频率12.25~ 12.75 GHz、17.8~20.2GHz,极化方式正交线、圆极化,电压驻波比1.25:1和1.3:1。
项目总投资35367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及运营期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

环评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二)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严禁在夜间和中午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三)加强对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包装废物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办公楼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交环卫清运,包装废物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在项目天线周围区域设置监控系统、警示装置和防护指示标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巡视监管,电磁辐射功率密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规定的管理目标值要求。
(二)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措施,定期检查维修,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所规定的2类区标准,站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厂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清运;废蓄电池由原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环评期间采用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并按要求编制了《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信息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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