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名单: 福建省迅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禹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泉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闽和星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石化工业区百宏化学高压蒸汽管廊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24〕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公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按区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公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港石化工业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为966.32万元;
2.3. 实施内容为:实施泉港石化工业区百宏化学高压蒸汽管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百宏石化至百宏化学高压蒸汽管廊(管墩)总长约1140米,起点位于百宏石化厂区,终点位于百宏化学新材料厂区,包括沿企业围墙新建管墩和跨路桁架。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35.979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 3507-201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起至2024年 9 月 29 日17 时30 分 00 秒到招标代理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 购买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资料),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 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87377865。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6000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现金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当场提交招标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②采用纸质银行保函: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③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⑤采用免缴保证金形式的: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3]3号》、《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免缴工作的通知》(泉港公管办[2024]3号)两份文件要求,采用免缴保证金形式的,按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0 月 8 日 10 时00
分,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于截止时间前送至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7.2.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石化公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投总大厦,邮编:362800
电话: 182 5085 2459,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邮编:/
电子邮件:qzdhzbzj@126.com
电话:0595-87377865,传真:/
联系人:小张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