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站滨河公园景观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djszx-2023-032
预算金额2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站滨河公园景观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JSZX-2023-03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站滨河公园景观建设工程(一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站滨河公园景观建设工程(一期)设计,具体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沾南站滨河公园景观建设工程(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站滨河公园景观建设工程(一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
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
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
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公章,投标单位被授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联系人: 付越
电 话:
022-25275756
电子邮件: tedajs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付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