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的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的变更公告
公示文件:
1.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一号)终稿
原项目编号 | E1500000701010713001 | 原项目名称 |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 ||||
变更前内容 | / | ||||||
变更后内容 | / | ||||||
其他补充事宜 |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一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修改 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关于投标人问题的答复 问1、“1、平台总体要求:需支持上级政府监控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数据上报,excel 数据格式。 需支持充电设施运营商、车辆制造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整合与共享。7、接口要求:支持交通运输部“随手查”的接口要求。 开票接口支持与企业内部税控系统对接。”提问:针对上述要求,平台具备能力即可,是否属于本标段实施范围? 答:应自治区工信厅要求,将按要求将部分数据上传至工信厅监管平台、应交通运输部“随手查”的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对接,开票接口、excel数据表格的导出,均包含在此实施范围内。 问2、“子运营商管理:系统支持对子运营商进行管理,支持建立各子运营商不同的分账规则和分立的结算单(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设定进行处置)。” 提问:平台针对子运营商建立分账规则后是否需要以此为依据执行实际的清分,还是仅在平台进行虚拟清分(用于标识),线下进行财务分账后由财务人员登录后台维护清分进度和结果信息? 答:运营管理平台出财务结算单,经财务人员核验操作,线下进行财务分账后由财务人员登录后台维护清分进度和结果信息。 问3、“进度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基本运营管理功能” 提问:招标文件中未对”基本运营管理“的功能做详细说明。 答:基本运营包含:充电设备的健康状态的监控、场站分布、充电设备信息汇总等基本信息的整合可视,充电桩上线、运营数据设定、运营充电设备的财务结算、APP、小程序上线等基本功能。 问4、“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改造的充电桩总功率不低于10000kw的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 提问:此处的“改造”怎么理解?单个合同接入的充电桩总功率不低于10000kw是否满足要求?第三方桩企接入运营管理平台的业绩以框架合同为主,未明确说明总功率,能否提供第三方桩企盖章的接入证明作为佐证? 答:根据已运营不同的桩企进行充电桩的接口主板的改造升级,以适应本运营管理平台接入的需求,未明确说明总功率的,可以提供第三方桩企盖章的接入证明作为佐证。 五、招标文件内容修改 原招标文件P71页“1、平台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平台为私有云平台,为保证运营数据的安全,运营平台相关数据需独立部署在云服务器上,需能满足企业在充电业务上的运营、管理需求。” 现修改为:为保证平台中运营数据安全、独立,本项目采购的运营管理平台要求独立部署在招标方指定的云服务器中,平台功能需能满足招标方充电业务的运营管理需求。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2023年10月12日 |
公示文件:
1.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一号)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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