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tghzb0082号
预算金额137818.4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鹏0731-5251788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灿0731-582529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05
公告正文
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GHZB<2020>0082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潭发改投【2020】68号、潭发改投【2020】69号、潭发改投【2020】70号、潭发改投【2020】7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 图设计已由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和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以潭交函【2017】97号、备案号(S17-016)、备案号(S17-117)、备案号(S17-125)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发行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预算安排筹措,招标人为湘潭城乡交通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该项目原为“PPP+EPC+协议回购”全过程投资建设模式。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停工,停工前已完成部分工程(详见项 目建设规模)。根据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和湖南省财政 厅“关于实施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湘财债管〔2018〕7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能进入PPP项目库,现 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模式进行整改,并已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解除原合同双方权利及义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项目建设规模 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共分为四个子项目,分别为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 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原项目名称为西二环线道路(一期)】、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二 期)【原项目名称为杨梅洲大桥】、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三期)【原项目名称为杨梅洲大桥南北引线 (含岚园路延长线)】、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四期)【原项目名称为杨梅洲北引线综合管廊】,本 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未完成工程部分的施工,包括桥梁、路基、路面、管网、绿化、路灯照明、交通安防设 施等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工程造价约137818.45万元,各子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1)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 ①道路工程 项目建设规模:起点为潭邵路交叉口(羊牯互通)以北桩号K0—160,与西二环道路(二期)相接桩号K2+200,总 长2.36公里,双向6车道,规划标准路幅宽度60m,设计速度80Km/h。 已完成建设内容:羊牯立交地基与基础、墩台、盖梁、支座分部;桥面铺装左幅、右幅钢筋制安;防撞墙全幅钢筋制安;人行道全幅支墩钢筋制安。综合管廊K0+070~K2+156段地基与基础和主体分部,监控中心土建、装修、绿化及监控弱电。路 基填筑K0+020~ K2+120段至94区顶。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已完成四座:K0+400、K1+200、C匝道、D匝道。倒虹 管及涵洞已完成8座:倒虹吸5座(K0+400、K0+718、K0+855、K1+035、C匝道)、箱涵2座(K2+094、C匝道幸福渠)、砼圆管涵1座(A匝道)。给排水工程:污水管共完成主管道3255米,雨水管共完成主管道1667米。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道路路基(局部地段),主车道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中央分隔带绿化、东侧部分路段的侧分 带、辅道及人行道、羊牯互通及配套工程、雨污水管道(局部地段)、雨水口及横管、路灯照明、交通安防设施等。本次招标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②管廊工程 项目建设规模:起点为西二环线与潭邵路(原羊牯大道)交叉口,管廊总长3046m,断面尺寸(净空尺寸)宽3.9米 高2.8米。布置在道路东侧绿化分隔带及辅道下,为城市干线综合管廊,管廊内容纳的管线包括弱电、电力、给水。已完成建设内容:已完成管廊2156米主体工程。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部分主体结构工程和全部安装工程即管廊内的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 警系统、排水系统、标示系统等。本次招标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公路工程:公路工程: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二期)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跨越湘江的一座特大桥,全长2123m。主桥采用658m双塔双索面混合梁斜拉桥。索塔采用哑铃 型断面独柱塔,钢筋混凝土结构。 已完成建设内容:主桥辅助跨、引桥及匝道桩基257根,主桥辅助跨、引桥及匝道承台、墩柱71个,引桥及匝道桥 台5个;引桥现浇箱梁55m跨13-19#墩左幅、14-19#墩右幅;引桥现浇箱梁30m跨第一、二、三联左右幅;河西互通匝 道A、B、D、E、F五联;河西22#主塔围堰、桩基、封底、承台及塔柱100m,索导管安装2对;河东23#主塔围堰、桩基、封 底、承台及塔柱58.68m。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引桥及匝道(局部地段),主塔(部分)、主梁及斜拉索、附属工程设施等。本次招标建设内容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三期) ①河西段 项目建设规模:总长2.6公里,双向6车道,规划标准路幅宽度50m,设计速度60Km/h。 已完成建设内容:污水管工程完成4682米,雨水管工程完成2186米,完成K1+110双孔盖板涵1座、K2+969双孔盖板 涵1座、K2+363人行地下通道主通道25米,完成K0+800、K1+217、K1+406、K1+510共计4座钢筋混凝土倒虹吸,完成路基 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占设计的95%左右。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道路路基(局部地段),主车道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中央分隔带绿化、绿化侧分带(一排乔 木),雨污水管道(局部地段)、机动车道雨水口及横管、路灯照明、交通安防设施。本次招标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和图纸。 ②河东段 项目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185.698m,路幅宽43-50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已完成建设内容:爱劳渠中桥。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部分)、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本次招标建设内容详 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4)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四期) 项目建设规模:管廊总长2380m,断面尺寸(净空尺寸)宽3.0米高2.8米。布置在道路北侧绿化分隔带及辅道下,为城市支 线综合管廊,管廊内容纳的管线包括弱电、电力、给水。 已完成建设内容:综合管廊完成2216米主体结构。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综合管廊(部分主体工程及全部安装工程)管廊建筑、结构、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 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等。本次招标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2本项目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30个月。其中 个月。其中: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计划工期 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一期)计划工期12个月;湘潭市 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二期)计划工期30个月;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三期)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 计划工期18个月;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四期)计划工期 个月;湘潭市窑湾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北引线四期)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为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具 有类似施工业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0年10月12日起,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交通工程电 子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 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 登录湘潭市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湘潭市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 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 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1月0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递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5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本项目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 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 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 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3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栏目内(网 址:)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招标文 件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该账户。(线下项目获取保证金 账号及查询操作手册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4129.jhtml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 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 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 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 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帐方式自 动退还给投标人。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7.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承担未踏勘现场产生的一切风险。(踏勘现场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9踏勘现场相 关条款)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10.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城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6号 联系人:陈鹏 电话:0731-5251788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系人:朱灿、邓超 电话:0731-58252957 传真:0731-58234630 邮箱: 监督部门:湘潭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48号 电话:0731-55558121 传真:0731-55558121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 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 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 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 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1)最近 )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 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 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 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 件运输传递安全。 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 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 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60个月)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 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是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 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 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注:1、投标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附录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1年(2019年)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注:以投标人近1年(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附录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业绩: 1、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以下2个 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1)在1个合同中完成10公里的路基工程施工; (2)在1个合同中完成连续长度不少于1700米桥梁工程施工; 2、近8年内承担过1个悬索或斜拉桥梁结构的特大桥梁项目施工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址:http://glxy.mot.gov.cn/BM/ )中查询到的企业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类 型”、、“合同价 合同价”、、“主要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 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果信息服务网上信息不完整,可提供纸质 证明材料原件。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 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 誉要 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 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在失信的惩戒期内的企业。 (12)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 件和在“信用中国 信用中国”、、“信用湖南 信用湖南”、、“信用湘潭 信用湘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附录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 格要 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1人1、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 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类似业绩:近10年具有1个新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的施工业绩或者1个特大桥梁施工业绩(类似业绩 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4、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指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 任职(无在岗 项目):指目 前未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 目中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 总工1人1、具有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 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 明;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类似业绩:近10年具有1个新建一级及以上等级 公路的施工业绩或者1个特大桥梁施工业绩(类似业 绩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或者项目总工参与的项目);4、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指无在岗项目)。
注: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址:http://glxy.mot.gov.cn/BM/ )中查询到的企业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类 型”、、“合同价 合同价”、、“主要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 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果信息服务网上信息不完整,可提供纸质 证明材料原件。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 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 *附录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桥梁专业工程师2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 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 明;
路基专业工程师1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 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 明;
路面专业工程师1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 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 明;
试验检测工程师1具有公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本企业 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造价专业工程师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人员2个,须提供本企业为 其缴纳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1、其他人员要求按照子项目报建所需人员要求进行配备,投标人承诺在子项目合同谈判时进行补充。 <2> *附录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
塔吊T8030-252
施工升降机SC200/200G2
履带吊80T2
汽车吊25T10
桥面吊机200T4
挖机200/22015
长臂挖机3501
搅拌机2HZS1204
发电机300KW2
泵车57m2
车载泵输送高度200m2
推土机/10
平地机/6
水稳摊铺机/6
沥青摊铺机/6
轮胎压路机25T12
钢轮压路机25T6
回转鹰架/2
张拉千斤顶300~800T12
大吨位传感器/4
国家新标准土 壤筛1
投标人自行承诺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不低于上述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 <4>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 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 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 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 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续上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 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 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 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续上表
条款号(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件的要求: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 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 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 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 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 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 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 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 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 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 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资格评审 <5> 标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资格评审 标准(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 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 <7> 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 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 分100分)<8>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16分(5~16分) 主要人员:10分(5~10分) 技术能力<9>:5分(0~5分) 财务能力:6分(3~6分) 业绩:8分(3~8分) 履约信誉:5分(3~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50分
2.2.2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 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 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 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 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 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C2)<11>×(1-下浮系数) C1=0.6;C2=0.4. 下浮系数为1%;1.5%;2%;2.5%;3%,在开标时随 机抽取。<12>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 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 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 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
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的偏续上表
条款号 差率计算公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3基准价
续上表
<13>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4 > 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分值
2.2.4(1)施工组织 设计16分总体施工组织布 置及规划5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4分;切实 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5分。
项目重点、难点 工程的施工方案及 技术措施5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4分;切实 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5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 系及保证措施1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0.8分;切 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1分。
工期保证措施1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0.8分;切 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1分。
安全生产保证措 施1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0.8分;切 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1分。
环境保护、水土 保持、施工后期的 场地恢复措施1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0.8分;切 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1分。
文明施工、文物 保护及保证措施1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0.8分;切 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1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 防范,事故应急预 案,支付保障措施1分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0.8分;切 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1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 件要求得4分; 每增
评分因素与权项目经理任职资 <13> 重分值 格与业绩5分加一条项目经理资 格最低条件业绩要 求的加1分,本项 评分标准 <14 > 最多加1分。
条款号 2.2.4(2)评分因素 主要人员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10分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分值
满足资格审查条
项目总工任职资 格与业绩5分件要求得4分; 每增 加一条项目经理资 格最低条件业绩要 求的加1分,本项 最多加1分。
2.2.4(3)评标价5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 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 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 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 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 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设置E1、E2, E1=1, E2=0.5
评分因素与权技术奖项加分比例不得超过 <13> 重分值 的30%);国家级工法为20技术能力总分 %;主编或参编过 为10%;专利(发 评分标准 <14 > 0%。 :土建工程。上述
条款号评 其分因素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国家或地方(指省级 各评分因素细分 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 项 3.本次招标项目工)标准 利)为1 分值 程类别为 目所属
2.2.4(4)他 因 素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土建工程类别相对 应。
财务 能力6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基 本分4.8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 基础上,投标人在2019年资产负债率每降 低5%(不足5%不计分),加0.4分,最多 加1.2分;
业绩8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得6.4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第1项业绩加0.8分,增 加第2项业绩加0.8分,最多加1.6分。 第1项业绩:近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 的类似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以下2个 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在1个合同中完成10公里的路基工程施工;在1个合同中完成连续长度不少于1700米桥梁 工程施工; 第2项业绩:近8年内具有承担过悬索或斜拉桥 梁结构的特大桥梁项目施工业绩。
履约 信 <15> 誉5分1.信用评价(3-5分):
年度 信用 等级最近第一 年/分最近第二 年/分最近第三 年/分
AA0.5a0.3a0.2a
A0.7*0.5a0.7*0.3a0.7*0.2a
B0
C0
注: (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a=5。 (2)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 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 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 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 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 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 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 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 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3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 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 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1>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 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 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2>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3>本办法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 <4>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 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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