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沂市2024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mp-2024-jzxcs005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明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伟139521005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新沂市2024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YMP-2024-JZXCS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沂市2024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万元, 招标人为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按照“地企对应”原则(含一企一地、一企多地、一地多企等类型),以新沂 市实体性工业企业用地作为调查对象,开展相应年度的工业用地数据更新调查。即:在工业 用地初始调查和往年更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调查时点,全面更新调查工业企业的利用状 况、用地单位情况、投入产出及能耗等情况,掌握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与开发潜力。更新完善 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动态监测评价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及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沂市2024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沂市2024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2)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 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14 09:00到2024-06-21 17:00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于2024年6月14日09:00至2024年 6月21日 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8590562@qq.com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 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费打款截图(备注公司名字和项目名称,可简写) 账户名称:新沂市明鹏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新沂汉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3203850011010000046900 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5 10:00 递交方式:密封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6-25 10:00 开标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侯马路26号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MP-2024-JZXCS005 项目名称:新沂市2024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金额:18万元 采购范围:按照“地企对应”原则(含一企一地、一企多地、一地多企等类型),以新 沂市实体性工业企业用地作为调查对象,开展相应年度的工业用地数据更新调查。即:在工 业用地初始调查和往年更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调查时点,全面更新调查工业企业的利用状 况、用地单位情况、投入产出及能耗等情况,掌握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与开发潜力。更新完善 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动态监测评价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及合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6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 00 分。 2、开标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侯马路26号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北京时间 10时00 分,在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侯马路26号开标室。 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 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 应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 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联系人:汪伟 联系电话:13952100533 通讯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侯马路26号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 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 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 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 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 风险。 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敬请留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新沂市新安街道公园路28号 联 系 人: 何主任 电 话: 0516-8889320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新沂市明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侯马路26号 联 系 人: 汪伟 电 话: 13952100533 电 子 邮 件: 185905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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