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叶城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41xzjkt001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坤母造诣0991-88521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叶城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41xzjkt001(2) 
    项目名称:叶城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2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血透内瘘修护仪、血液透析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2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腹腔镜手术器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包一合同签订后45天。包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即供应商所投的产品或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www.zcygov.cn,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www.zcygov.cn,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开标时无需到达现场,远程解密,开标。
4、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响应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喀什地区叶城县团结西路02院
联系方式:0998-7201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项目联系人:吴坤 母造诣 孙燕 刘硕
电 话:0991-8852106
附件信息:
2341xzjkt001(2)叶城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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