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资溪县]资溪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514.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93.71万元
招标联系人-138794661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联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870036841
中标公司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51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鑫
公告正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资溪县和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资溪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址 资溪县各乡镇场
建筑面积 15588.76㎡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1)设计: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施工至竣工阶段等工程相关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采购: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施工、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价 80937192.84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电力·电力乙级
投标报价 75146836.99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张鑫 注册编号 20194101096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设计业绩:1、2024年清徐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智慧型现代化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设计;3、张家口市尚义县草畜一体化(六十庄村乳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投标报价 74947186.24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王培蕾 注册编号 20113701279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设计业绩:1、红河州开远市南园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棚户区第5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潍坊锦弘学校(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电力·电力乙级
投标报价 74547907.94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曹光明 注册编号 20223303968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设计业绩:1、南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开元路、双湖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及造价咨询项目;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3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5.42 59.82 35.6 89.96 56.96 33 85.17 52.87 32.3
评委2 96.82 59.82 37 82.76 56.96 25.8 78.77 52.87 25.9
评委3 91.32 59.82 31.5 87.86 56.96 30.9 82.37 52.87 29.5
评委4 96.32 59.82 36.5 89.56 56.96 32.6 84.77 52.87 31.9
评委5 97.62 59.82 37.8 86.76 56.96 29.8 85.97 52.87 33.1
评委6 97.02 59.82 37.2 92.36 56.96 35.4 89.17 52.87 36.3
评委7 98.42 59.82 38.6 92.16 56.96 35.2 88.77 52.87 35.9
评标得分 96.64 89.26 85.41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8月19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资溪县和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79466188
招标人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建设中路52号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联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70036841
代理机构地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博泰生态商务园19号楼104室
监督机构
名称 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资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 13979454288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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