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灵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娅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石潭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XTHN-GC-GKZB-23-00012.2 招标项目名称
湘潭县石潭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2.3 招标项目概括
湘潭县石潭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站址距湘潭市市区约25km。平均海拔高度约40m。场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27.769684°,112.642908°。省道S330、S219从站区附近穿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本期装机容量交流侧为60MW,共安装55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139360块,直流侧容量76.648MWp。装机规模、占地面积较大,为减小输电损耗,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电站采取3.125MW/2.5MW为子方阵的方案,将系统分成16/4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本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后通过110kV线路接入石塘110kV变电站,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2.4 招标范围
(1)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勘测定界报告、地形测绘(除光伏区及升压站区域)、光伏电场初步设计、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等,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发包方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2)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光伏组件、箱逆变一体机、主变、35kV开关柜、二次成套设备、GIS/AIS、SVG除外),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二次倒运、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并网性能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报告、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光伏电场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所有涉及施工区域的管线(电力、电信、光缆、管道等设施)拆改移、标识标牌、企业标准化设施)、设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支架、一、二次设备、外线塔材、组件、逆变器、箱逆变一体机等)临时堆场、青赔、清表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装修和配置升压站的生活、办公所需的家具、家电等物资(其装饰标准应满足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主流品牌中等标准)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征租地(光伏区租地/升压站征地/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用地的征租)协调、及手续办理,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土地复垦、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完成送出线路可研编制、地勘、测量及申请报批的所有前期手续办理,线路送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及评审、开工前需要取得的线路核准等手续办理,接入批复的申请报批、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接入系统(含路径协议办理、初设评审、送出线路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意见提及的全部扩建改造工作)的设计、设备采购、征地青赔、施工、调试及竣工投产。此外,协调完成电网关于光伏电站初步设计评审及调度命名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高压接入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的签订,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文件编写、施工及验收工作。安全措施的投入与文明施工工作开展必须按照地方标准制度及发包人要求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若承包人未按时投入,未按时投入使用的安全措施费,发包人有权将不予承认和扣减已支付项目建设进度的安全措施费但未使用的部分;
(6)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含送出线路环评报告)、水保、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消防和防雷等政府要求的所有手续。政府要求的安评、环保、消防验收等及其配套工作;项目用地报批的手续办理(除“招拍挂”外的全部费用);
(7)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所有区域的各级政府、乡镇、村、组、电力公司等所有单位的协调、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土地补偿、各种因素阻工、并网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等),并网点停送电操作、反送电操作、并网协调及费用支出及乡、镇政府协调经费支出等;
(8)为发包人及工程监理人员提供现场生活住房(含生活设施及物品)和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包括现场会议室、办公柜等家具及桌椅),以及承担生活、办公所需的水、电、网等费用。提供给发包人及工程监理人员的办公用房和现场会议室的平面布置方案应征得发包人代表同意,其装饰标准应满足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承包人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承包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2.5 建设/项目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石潭镇一带2.6 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进度要求见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且与发包人要求中的质量标准保持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5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5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累计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MWp(含)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湘潭县石潭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8时35分—2023年06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刘娅、汪文霞
电话:0731-84215518
电子邮件:307531202@qq.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刘娅
电话: 0731-84215518
电子邮件: 307531202@qq.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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