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辛醇集装箱液袋运输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314-FW5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辛醇集装箱液袋运输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辛醇集装箱液袋运输服务项目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石化)辛醇产品除西南区域销售外,部分产品采用集装箱液袋运往华东地区销售。为满足辛醇运输业务的需求,现对集装箱液袋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辛醇集装箱液袋运输服务。运输量约为1.8万吨,非均衡运输,运输线路:自四川石化(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销售区域(浙江省、江苏省)客户工厂。
预估目的地:浙江温州(含半径短驳90公里以内)、浙江嘉兴(含半径短驳90公里以内)、江苏太仓(含半径短驳90公里以内);运输比例大致为50%、30%、20%。
因四川石化产品结构调整和辛醇销售流向变化,合同期内运输量存在比招标预计运输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630元/吨(包干价,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包干价是指运输全程产品无损耗、门到门的报价,包括且不限于:集装箱液袋包装物、集装箱使用费、充装作业、全程运输费、保险费、卸货港交接、配送至客户工厂指定地点装卸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要对预估的三个目的地分别报价且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为三个目的地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投标人投标报价=(浙江温州运输报价+浙江嘉兴运输报价+江苏太仓运输报价)÷3。
运输全程时限为45天。中标人应从箱源、拖车、船期、船型等方面做好运力保障,确保货物按期到达,否则,招标人和华东公司将追究中标人的经济赔偿。
货物到达华东区域后,因市场销售原因造成运输天数超过60天(其中,45天为正常运输天数,15天为正常港口、短驳周转天数),超出天数产生的滞港费、滞箱费等相关费用按照50元/柜?天由华东公司向中标人支付。
2.5 服务对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2.6服务期限: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应自有(协议)拖车不低于10台(提供运输协议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3)应具备自有(协议)集装箱箱源(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或船运公司授权协议);
(4)应具备稳定的集装液袋供应渠道(提供采购合同和集装液袋质量标准);
(5)应具备集装液袋铺箱作业场所(提供场地租用合同或者码头授权等证明材料);
(6)应具备自有(协议)码头和集装箱堆场(提供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7)应具备自有(协议)船舶(提供产权证明或配船协议);
(8)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以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可以开具税率为9%(如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以国家公布标准为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无。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2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4.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4.1-4.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4.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二)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9日11:59: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共为300 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标段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25203988@qq.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1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2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25203988@qq.com。
-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的,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1 月1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028-87511208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 蒋先生 蒙女士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028-68250085、68233741
邮箱:25203988@qq.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蒙女士 028-68233741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