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综合诊治研究中心装修装饰项目监理服务
金额
36.8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l0400g231013001001001
预算金额36.88万元
招标公司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标联系人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454-8888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0400G23101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综合诊治研究中心装修装饰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佳向发改复[2023]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综合诊治研究中心装修装饰项目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东方市政院内;
2.3项目概况:肿瘤综合诊治研究中心总占地面积19624㎡,建筑面积17990.52㎡。肿瘤综合诊治研究中心A区--肿瘤中心:地下1层,地上5层,占地面积2158.65㎡,建筑面积约11592.74㎡。肿瘤综合诊治研究中心B区--消毒供应中心:地下1层,地上3层,占地面积1418.25㎡,建筑面积约6397.78㎡。本次建设内容:肿瘤综合诊治研究中心外立面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装修、卫生洁具安装、电动挡烟垂壁安装、防排烟风管道防火包覆、污水提升设备安装、透析管道、透气管道安装、污废水浅埋保温、超静音排水管安装、钢结构连廊装饰,并进行景观给排水设施、场区配套硬化设施建设。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25日(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8800.00元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0年10月27日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3.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09 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 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 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 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 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 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 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 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4-6715112
招标人: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德祥街348号
联系人:历先生
电话:0454-86238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54-8888177
邮箱:hljbzgc@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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