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浑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事局营口航标处至营口港东端段)护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立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喆一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事局营口航标处至营口港东端段)护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17 至 2023-04-23
撰写单位: 辽宁立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喆一

   (浑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事局营口航标处至营口港东端段)护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事局营口航标处至营口港东端段)护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2-00034
项目名称:浑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事局营口航标处至营口港东端段)护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5.9
采购需求:查看
浑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事局营口航标处至营口港东端段)护岸治理工程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及初步设计报告。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天内提供施工图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并[工程测量甲级]) 或 ([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并[工程测量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3)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并同时县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二)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站前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新兴大街东49号
联系方式: 0417-2879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立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16号
联系方式: 0417-3697776
邮箱地址: lnlx0001@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惠安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银行惠安支行
账号: 518801001531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喆一
电  话: 0417-369777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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