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春市本级]三阳镇东升采石场废弃矿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4.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9079595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三阳镇东升采石场废弃矿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

招 标 公 告

1、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人民政府招标的三阳镇东升采石场废弃矿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废弃矿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5)项目总投资:约794.19万元;本项目投资:约794.19万元。

(6)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资金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工期要求: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9)工程建设地点:三阳镇东升采石场。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专业、地质专业、物探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3.6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即五大员)配备数量每个岗位不得少于一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7外省进赣投标单位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进赣投标手续;

3.8开标时应提供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3.9 开标时现场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现场审核: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6、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5、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3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欲报名投标人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三科开标一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7050806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枣树园A1栋2-303室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907959505

承诺书

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人民政府:

根据我方已收到的三阳镇东升采石场废弃矿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已完全理解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且我方已到该项目实地进行了现场踏勘活动,现向贵单位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春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不围标串标若有违反,同意接受相关处罚并纳入黑名单,并抄送到宜春市自然资源厅。

2、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保证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为本单位人员编制。

4、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协议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处罚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6、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若有分包将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7、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8、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以上承诺我方若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处罚,并同意将处罚结果抄送一份到宜春市自然资源部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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