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物品检验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专业工程大样图信息安全产品场内临时道路图纸修改图桥梁临时加固改造场容场貌施工图设计供电设备节能减排维护临时设施中间验收分包工程道路通行权顶管工程设备安装路面硬化给排水管道支付分解报告工艺创新电缆井材料设备装修工程测设施工控制网场外设施专业分包人超重件的运输监控单位工程地下管线交通设施供热与供冷系统防尘治理超大件永久工程新材料计算机办公设备竣工清场高低压线路输变电工程临时占地加工图新工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电气管线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群体工程高压线路给排水设施变压器定位测绘计算机产品工程设计交底测量放线施工设备劳务节能产品工程保险交通运输养护清洗池室外供配电新技术水准点图纸会审工程设备试运行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卫生间建造专项供应商测量基准点绿色施工拆除箱变基础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检查基准线监理人地基基础工程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屋面防水工程保险金配套工程第三者责任险装修住房主体结构工程新设备数据处理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治安保卫MPP排管投料试运行临时工程永久占地施工期运行无线局域网
金额
245.0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36
预算金额263.58万元
招标公司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联系人邱先生1769871639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先生13393896199
中标公司河南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省弘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45.0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36 | ||||||||||||||||||||||||||||||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2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0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刘新立、孔玉娥、邱盛(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90%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 ||||||||||||||||||||||||||||||
收费金额:18,14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得分及排序:排序1为河南省弘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得分为90.67分;排序2为河南省祥源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得分为85.27分;排序3为河南逐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为82.20分;排序4为河南省源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得分为80.32分;排序5为河南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得分为78.88分;排序6为河南宇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得分为78.56分;排序7为河南经纬电力有限公司,得分为74.18分;排序8为河南承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得分为73.63分;排序9为沁阳市立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得分为70.42分。 2、无效投标原因:(1)焦作市速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河南中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河南恒起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焦作市原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未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3条款要求。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 ||||||||||||||||||||||||||||||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 ||||||||||||||||||||||||||||||
联系人:邱先生 | ||||||||||||||||||||||||||||||
联系方式:1769871639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2813号东区7号楼2号门面房 | ||||||||||||||||||||||||||||||
联系人:崔先生 | ||||||||||||||||||||||||||||||
联系方式:133938961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 ||||||||||||||||||||||||||||||
联系方式:13393896199 |
- 定稿-磋商文件.doc定稿-磋商文件.doc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2-087号采购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36竞争性磋商文件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二零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小微企业申请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开设收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资金支付及还贷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融资服务机构审查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融资服务机构放贷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融资机构登陆焦作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中小微企业申请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开设收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资金支付及还贷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融资服务机构审查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融资服务机构放贷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融资机构登陆焦作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目录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融资服务机构名单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薛国战 | 0391-2878039 13839109026 | 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曹阳 | 0391-8825171 13839118160 | 焦作市丰收路159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李华莹 | 0391-3918471 | 焦作市建设东路152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 | 李天祥 | 0391-2981968 13523359082 | 焦作市丰收中路2233号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周建林 | 0391-2116963 15893053027 | 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周江江 | 17639185001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国际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王海宾 | 0391-8787996 13598534626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赵伟 | 0391-8796520 15738533033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479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张嘉强 | 0391-653785 13203910032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金融中心 |
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章合同67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48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4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1.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36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性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工程包含内容:新建箱变3台(须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要求且变压器为铜芯),顶管、敷设MPP排管,高低压电缆敷设,箱变基础、电缆井施工等。最高限价:2635818.91元4.预算金额:2635818.91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焦公资采购G2022-087号-1 | 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 | 2635818.91 | 2635818.91 |
3.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获取采购文件备注:以上第3.4条和第3.5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4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截至时间:2022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号机。1.时间:2022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号机。
5.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2.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名称: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崔先生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2813号东区7号楼2号门面房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7698716391联系人:邱先生
发布人: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电话:13393896199项目联系人:崔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393896199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7月22日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序号 | 条款 | 内 容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内容:本工程包含内容:新建箱变3台(须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要求且变压器为铜芯),顶管、敷设MPP排管,高低压电缆敷设,箱变基础、电缆井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5)建设地点: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区西经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的东北角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试验通电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完成供电手续办理,正式通电。7)采购人: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8)采购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备注:以上第3.4条和第3.5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焦财采购【2021】8号文规定提供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响应文件内无需再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 |
报价费用 |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 |
响应文件语言 | 中文 |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
报价范围及说明 |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垃圾清理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准备好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时,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以附件形式上传,未上传者按无效处理。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内有效。 |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 | |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 |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 1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一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性文件陆份,最终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陆份,电子U盘壹份。 | |
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要求 |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zggzy.cn/) ”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2.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投标无效。 |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顺延提交首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号机。 | |
磋商时间 | 2022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磋商程序和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
授予合同 |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
签订合同 | 1)接到成交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 |
勘探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探 | |
监督单位 | 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8866638 | |
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1、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3]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需提供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声明材料。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各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投标货物必须选择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并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5、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产品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6、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7、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8、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 9、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10.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1.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1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
解释权 |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2.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5“工程”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及相关服务等。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35818.91元(大写:贰佰陆拾叁万伍仟捌佰壹拾捌元玖角壹分)3.采购最高限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
4.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1)参照《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4.2.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l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2本次采购活动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0%,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1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5.竞争性磋商费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竞争性磋商公告;7.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6.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7.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合同。(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供应商须知;
9.要求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机构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1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4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评价。
10.2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10.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9.3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9.2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2.响应性文件格式11.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3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13.3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注: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准备好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时,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以附件形式上传,未上传者按无效处理。13.2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价(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垃圾清理等全部费用。13.竞争性磋商报价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15.l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5.响应性文件有效期14.1本项目不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3.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个人CA印章。(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的企业CA签章。16.3电子响应性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6.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16.1供应商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6.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16.8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6.7供应商可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性文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字迹需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16.6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16.5响应性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性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否决的风险。16.4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所有要求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以用授权委托人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1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7.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zggzy.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17.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6.10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16.9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9.2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修改、撤回,但需要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响应性文件。19.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2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投标无效。18.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进行上传,递交(接收)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于对网上投标操作程序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竞争性磋商19.3.4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19.3.3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19.3.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19.3.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1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20.1.2磋商会程序:供应商应在磋商会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开标结束后,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在线参加答疑澄清、二轮报价或最终报价等。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性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20.1.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jzggzy.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供应商无需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0.1.磋商会20.磋商会及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6)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按具体现场系统情况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进行无异议确认(4)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批量导入文件;(2)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1)公布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20.1.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会现场,但在开评标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文件、澄清、答疑、传送文件、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或未按要求参与交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超时交互,由此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1.4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单位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20.1.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磋商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9)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二轮或最后报价。(8)磋商小组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二轮或最终报价邀请;(7)开标结束。
20.1.8开标异常处理供应商对磋商会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会现场提出(语音异议、文字异议),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0.1.7开标异议(2)磋商会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http://www.jzggzy.cn/)-“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1)未按规定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加密版)的;20.1.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磋商资格:
(5)其他无法保证磋商会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1.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21.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应提供原件扫描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20.2.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20.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上传文件数量、内容等);(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1.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21.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1.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21.6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1.4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所响应的范围、质量、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3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21.7.6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21.7.5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1.7.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21.7.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7.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7.1响应性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21.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1.8.2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21.8.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21.8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1.7.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1.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22.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2.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1.8.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1.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
23.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23.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23.竞争性磋商22.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22.5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2.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3.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23.3.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授权,并做好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准备工作)。23.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磋商内容包括:
六、评定标准23.7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23.6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23.5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2轮次报价。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增加磋商轮数(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每轮次报价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签章确认,在规定的时限内上传给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3.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4.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备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4.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24.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参考评分标准 | |
1 | 报价得分(30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3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齐全、准确、清晰得 3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比较齐全、准确、清晰得 2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一般得1.5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0-5分) | 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是否科学先进、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流水段的划分,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合理可行。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先进可行的得5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较先进可行的得4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一般得 3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较差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先进、合理得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先进合理的得 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一般得 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差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确保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可行得5 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得 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一般得3分; 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差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5 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防尘治理、场容场貌(路面硬化、清洗池等)建设等方面清晰可行得 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防尘治理、场容场貌(路面硬化、清洗池等)建设等方面较清晰可行得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防尘治理、场容场貌(路面硬化、清洗池等)建设等方面一般得 3 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防尘治理、场容场貌(路面硬化、清洗池等)建设等方面较差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3 分) |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得 2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一般得 1.5 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差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2 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合理得 2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一般得 1.5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较差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0-3 分)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合理可行得3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较合理可行的得 2分;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一般得 1.5 分;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较差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0-3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可行得3 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较合理可行的得 2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一般得 1.5 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较差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0-4分) |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合理可行的得4分;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一般的得2分;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0-4分)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合理可行的得4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一般的得2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 | 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0-3分) | 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合理可行的得3分;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一般的得2分;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综合标评分标准(25分) | 企业业绩(9分) |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9分。(须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 | 综合标评分标准(25分) | 项目经理业绩(6分) | 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须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 | 综合标评分标准(25分) | 企业实力(2分) | 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少一项不得分。(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综合标评分标准(25分) |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5分) | 项目部人员中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齐全者得5分,缺一不得分。(须附人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综合标评分标准(25分) | 其他优惠(3分) |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合理得当的得3分, 较为合理得当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 |
24.7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24.6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磋商小组有权根据采购人意见及其实际情况,拒绝该报价。24.5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备注:(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竞争性磋商终止24.9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4.8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八、合同授予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7.成交通知七、成交通知(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质疑与投诉28.4成交供应商应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8.3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项目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项目内容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9.质疑与投诉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9.7质疑联系事项:29.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9.5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7)获取磋商文件的凭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7698716391联系人:邱先生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北角1.名称: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29.8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联系方式:13393896199联系人:崔先生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2813号东区7号楼2号门面房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
招标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联系方式和相关事项。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价要求工程量清单另附。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包含内容:新建箱变3台(须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要求且变压器为铜芯),顶管、敷设MPP排管,高低压电缆敷设,箱变基础、电缆井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一、项目概况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完成实验通电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完成供电手续办理,正式通电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满一年无息付清。七、质保期:1年。六、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试验通电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完成供电手续办理,正式通电。五、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区西经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的东北角四、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各类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5.本工程结算资料由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采购人进行结算审核,经采购人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4.本工程项目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3.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到供电局办理供电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定的全部手续,负责培训采购人职工(电工人员)至掌握供电设备的相关操技能;2.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对采购人的新增高低压线路进行定位测绘并出具整体高压线路走径图并得到供电局认可;1.在保修期内若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采购人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九、其他要求:
重要提示:响应性文件内容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注:供应商须就以上内容(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在响应性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响应承诺。
项 目 | 项目及审核内容 | 格式 | 装订顺序 | |
响应性文件封皮及目录 | 响应性文件的封皮 | 格式1 | 1-1 | |
响应性文件封皮及目录 | 响应性文件的目录 | 格式2 | 1-2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其他资质要求(如需须提供) | 原件扫描件 | 自拟 | 2-1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原件 | 格式3 | 2-2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格式4 | 2-3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原件 | 格式5 | 2-4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原件 | 格式6 | 2-5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格等的有关文件 | 原件扫描件 | 自拟 | 2-6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承诺函 | 原件 | 格式7 | 3-1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报价一览表 | 原件 | 格式8 | 3-2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原件 | 格式9 | 3-3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是须出具) | 原件 | 格式10 | 3-4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须出具) | 原件 | 格式11 | 4-1 |
其他材料 | 施工方案 | 原件 | 格式12 | 4-2 |
其他材料 | 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 原件扫描件 | 格式13 | 4-3 |
其他材料 | 业绩证明材料 | 原件扫描件 | 格式14 | 4-4 |
其他材料 | 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原件 | 格式15 | 4-5 |
封皮格式1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编制于响应性文件内。3.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全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2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在页码1.1其他资格要求………………………………………………所在页码一、资格性证明材料响应性文件目录格式2
三、其它材料……2.2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2.1承诺函………………………………………………………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3……
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地址: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承诺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证明。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务。(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附:联系地址:
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4-2年月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被委托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格式5年月日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6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我单位承诺: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诺函格式7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电话:邮编:地址: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不向采购人,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3)不与采购人,采购人恶意串通;(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我们保证:传真: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2.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准备好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时,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以附件形式上传,未上传者按无效处理。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编号:报价一览表格式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质量 | 项目经理 |
报 价 总计 (大写): ¥(小写):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9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3.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是须出具)格式10(另附)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须出具)格式113.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建筑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格式12日期: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格式14“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证等原件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等原件扫描件,其他重要人员应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13施工方案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证书编号 | 专业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第五章合同(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其它资料格式15(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
1.一般约定专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约定其他合同版本的,从其约定。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姓名:。1.1.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1.1.2.6监理人:。1.1.2.2发包人:。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词语定义
1.1.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9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称:。
1.1.3.10永久占地:。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3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1.1.3工程和设备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1.1.6其他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12个月。1.1.4日期1.1.3.11临时占地:。
(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
(8);(7);(6);(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5合同协议书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9)。
(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2)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者合同条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有合同约束力,作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未按照本目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图纸供应计划,致使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应图纸或者承包人未按照图纸供应计划组织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生效的条件:。
(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7联络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目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5)其他约定:。
(7)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其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发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合同工程总体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发包人还应按照合同进度计划中载明的阶段性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和安排阶段工程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承包人可以书面方式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申请增加紧急的设计交底,发包人在认为确有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应当尽快组织这类设计交底。2.5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约定。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3提供施工场地2.发包人义务(8)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
(5)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4)批准和确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自监理人或者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收到承包人发出的相应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之日起,如果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予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同意、确认或者批准。(3)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2)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向承包人提交对等的支付担保。在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4.2条向发包人递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应当按照金额和条件对等的原则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承包人事先认可的格式向承包人递交一份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实际支付竣工付款之日止。如果发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支付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付款支付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付款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支付担保应在发包人付清竣工付款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承担发包人与支付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支付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2.8其他义务
3.3.4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者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3监理人员不管通用合同条款第3.1.1项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3.1.1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监理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承包人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就承包人对合同约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某种违约行为的宽恕,不影响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的其它违约行为,也不意味发包人放弃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与上述违约有关的任何权利和赔偿要求。3.6监理人的宽恕3.4.4除通用合同条款已有的专门约定外,承包人只能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发包人应当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指示。3.4监理人的指示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监理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合理利润。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文件属于合同条款第1.6.2项约定的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6.2项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工作内容:。4.1.10其他义务(2)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者确定。(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4.1.8为他人提供方便4.1.3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6.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4.2.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约担保。经过发包人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格式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保持一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履约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4.2.1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4.2履约担保(2)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
4.3分包不管履约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相应地,不管专用合同条款2.8(1)目约定的支付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承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也应通知发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但是,本项约定的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上寻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的同意。4.2.4通知义务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履约担保应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4.2.3履约担保的退还
(5)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包括从暂列金额开支的专业工程,达到依法应当招标的规模标准的,以及虽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但合同中约定采用分包方式或者招标方式实施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除项目审批部门有特别核准外,暂估价的专业工程的招标应当采用与施工总承包同样的招标方式。(1)除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4.3.2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见投标函附录。除通用合同条款第4.3款的约定外,分包还应遵循以下约定: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材料和工程设备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4.11不利物质条件4.5.1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确定的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细节资料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4.5承包人项目经理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2.3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5.2.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见合同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5.1.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但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包括从暂列金额开支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其中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以及虽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但合同中约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专项供应商。承包人负责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场内施工道路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7.交通运输6.4.1除为专用合同条款第4.1.8项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8.1施工控制网8.测量放线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担人:。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7.2.2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相关费用由承担。
9.2.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要求:。8.1.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9.4.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9.4环境保护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9.3.1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9.3治安保卫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天内给予批复。
(3)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2)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14天内。(1)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并报送监理人。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10.1合同进度计划10.进度计划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天内给予批复。
(3)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2)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1)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4)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承包人报送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除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外,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还包括: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开工和竣工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11.6工期提前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在按合同约定确定的竣工日期(包括按合同延长的工期)后7天内,监理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4.1项的约定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本款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本款约定的书面通知的,发包人丧失主张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权利。
12.4.4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原因导致承包人在暂停施工前已经订购但被暂停运至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订购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订购款项。12.4.3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2.4.1款的约定,监理人发出复工通知后,监理人应和承包人一起对受到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发生在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上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失,修复费用由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责任人承担。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暂停施工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13.2.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工程质量
13.5.1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的期限:。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
发包人违背通用合同条款15.1(1)目的约定,将被取消的合同中的工作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的,承包人可向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合理的利润)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1.1(1)目的约定,在上述28天期限到期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1.1(2)目的约定,及时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索赔通知书,说明有权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包括被取消工作的合同价值中所包含的承包人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应的税金和规费。应当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变更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合同条款第24条办理外,监理人可提请合同双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13.7质量争议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4)收到变更指示后,如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报价书的,监理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如果监理人决定调整合同价款时,相应调整的具体金额。(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15.3.2变更估价15.3变更程序
15.8暂估价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4.6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15.4.5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15.4.4因工程量清单漏项(仅适用于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或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项目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采用原措施项目费的组价方法变更;原措施项目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项目费变更,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措施项目的费用。
(5)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承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前提前7天将招标控制价报发包人审核认可,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控制价后72小时内给予认可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招标控制价的最终审核和决定权属于发包人,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不得发出招标文件。(4)设有标底的,承包人应当在开标前提前48小时将标底报发包人审核认可,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标底后24小时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当共同制定标底保密措施,不得提前泄露标底。标底的最终审核和决定权属于发包人。(3)如果发、承包任何一方委派评标代表,评标委员会应当由七人以上单数构成。除发包人或者承包人自愿放弃委派评标代表的权利外,招标人评标代表应当分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等额委派。(2)承包人应当在发出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前至少天,分别将相关文件通过监理人报请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天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经发包人批准的相关文件,由承包人负责誊清整理并准备出开展实际招标工作所需要的份数,通过监理人报发包人核查并加盖发包人印章,发包人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印章只表明相关文件经过发包人审核批准。最终发出的文件应当分别报送一份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查。(1)在任何招标工作启动前,承包人应当提前至少天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并通过监理人报请发包人审批,招标工作计划应当包括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拟采用的资格审查方法、主要招标过程文件的编制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或)标底以及招标控制价和(或)标底编制原则,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工作计划后天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工作计划开展招标工作。15.8.1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的,应当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工作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16.价格调整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者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其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为:或者按照下列约定:。(9)承包人违背本项上述约定的程序或者未履行本项上述约定的报批手续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对相关专业工程或者涉及相关专项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工程进行验收和拨付相应工程款项,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本项上述约定履行审批手续的,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8)发包人对承包人报送文件进行审批或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当合理,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或者专项供应商订立合同前天,应当将准备用于正式签订的合同文件通过监理人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相关文件后天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批准的合同文件签订相关合同,合同订立后天内,承包人应当将其中的两份副本报送监理人,其中一份由监理人报发包人留存。(6)承包人在收到相关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监理人转报发包人核查,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评标报告后48小时内核查完毕,评标报告经过发包人核查认可后,承包人才可以开始后续程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7.1.2计量方法17.1计量17.计量与支付其他约定。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总价子目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支付。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第10条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和总价子目的总价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对各个总价子目的总价按月进行分解,形成支付分解报告。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过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成支付分解报告的分项计量和总价分解等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支付分解表应根据合同条款第10.2款约定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修正,修正的程序和期限应当依照本项上述约定,经修正的支付分解表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一支付分解报告(2)本合同(执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不执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单价子目计量。总价子目计量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1.5项总价子目的计量——(支付分解报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月,每月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17.1.3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
(1)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一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4)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在竣工结算时总价子目的工程量不应当重新计量,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3)监理人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复核列入每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的总价子目的总价值。(2)列入每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各总价子目的价值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中对应月份的总价子目总价值。(1)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
17.2预付款(5)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在竣工结算时总价子目的工程量不应当重新计量,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2)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7.1.3(1)目约定的每月计量截止日期后,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子目(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具体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相关子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项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给出具体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相关子目,按其总价构成、费用性质和实际发生比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2)预付办法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预付额度:。措施项目部分预付款额度:。分部分项工程部分的预付款额度:。(1)预付款额度17.2.1预付款
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同。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17.2.2预付款保函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除承担通用合同条款第22.2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3.3(2)目约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不受上述预付办法和支付时间约定的制约,发包人应当在不迟于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款一次性拨付给承包人。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预付款预付办法:。
承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7.2.2项约定的金额和时间以及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事先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无条件兑付的和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17.2.4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预付款的扣回办法:。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当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递减,保函条款中可以设立担保金额递减的条款。发包人在签认每一期进度付款证书后14天内,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具预付款保函的担保人并附上一份经其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副本,担保人根据发包人的通知和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中累计扣回的预付款金额等额调减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自担保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该经过递减的担保金额为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
预付款保函应在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之日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预付款保函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17.2.7预付款保函的退还不管保函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根据担保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之前,均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原因,但此类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上寻求承包人的同意。17.2.6发包人的通知义务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之日止。17.2.5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
(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2.1(2)目、通用合同条款第17.3.3(2)目、第17.5.2(2)目和第17.6.2(2)目约定的期限支付承包人依合同约定应当得到的款项,应当从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1(1)目的约定,在最终付款期限到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有权得到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影响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通用合同条款第22.2款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17.3工程进度付款
对临时付款证书中列明的承包人有异议部分的金额,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支持性文件和(或)与监理人做进一步共同复核工作,经监理人进一步审核并认可的应付金额,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3.4项的约定纳入到下一期进度付款证书中。经过进一步努力,承包人仍有异议的,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约定办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和监理人无法对当期已完工程量和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款项达成一致的,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等文件后14天内,就承包人没有异议的金额准备一个临时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查。临时付款证书中应当说明承包人有异议部分的金额及其原因,经发包人签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将临时付款证书中确定的应付金额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工程进度付款。17.3.5临时付款证书(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17.5竣工结算17.4.1质量保证金由监理人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进度付款证书确认的已实施工程的价款、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返还、合同条款第16条约定的价格调整金额、此前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以及已经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总额的百分之三(3%)扣留,直至质量保证金累计扣留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三(3%)为止。17.4质量保证金有异议款项中经监理人进一步审核后认可的或者经过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定的应付金额,其应付之日为引发异议的进度付款证书的应付之日,承包人有权得到按专用合同条款17.3.3(2)目约定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7.6最终结清不管通用合同条款17.5.2项如何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56天内办清竣工结算和竣工付款。承包人未按本项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或者未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5.1(2)目约定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者没有明确答复的,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确定的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视同是经承包人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2)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18.6试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18.5施工期运行18.3.5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按照第18.2款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18.3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
18.7.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18.7竣工清场(3)投料试运行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工程设备安装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行条件,由发包人组织试运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工程设备安装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运行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运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6.1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的组织与费用承担
当工程进度达到本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应当进行自检,并在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验收。书面通知应包括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当准备验收记录。只有监理人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如下:。18.9中间验收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可以继续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以及最终撤离的期限:。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8.8款约定撤离施工场地(现场)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办理永久工程和施工场地移交手续,移交手续以书面方式出具,并分别经过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的签认。但是,监理人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17.5.1项约定的期限办清竣工结算和竣工付款的,本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发包人和监理人也无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撤离施工场地(现场)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19.7保修责任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经监理人验收后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但验收24小时后监理人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限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期进行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人必须认同验收记录。
(1)投保人:。本工程(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并符合以下约定。20.1工程保险20.保险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交合同条款第18.2款约定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监理人。(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0.4.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担。20.4第三者责任险(5)保险期限:。(4)保险金额:。(3)保险费率:由投保人与合同双方同意的保险人商定。(2)投保内容:。
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20.6.1保险凭证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20.5其他保险
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21.1.1通用合同条款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不可抗力。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24.争议的解决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1.3.1项约定的原则承担。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24.3.5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24.3.4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24.3争议评审(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壹)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乙方):发包人(甲方):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编号:合同协议书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工程内容:新建箱变3台(须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要求且变压器为铜芯),顶管、敷设MPP排管,高低压电缆敷设,箱变基础、电缆井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地点: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名称: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一、工程概况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试验通电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完成供电手续办理,正式通电。三、质量标准(2)由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工作日
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规格,如不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六、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完成实验通电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完成供电手续办理,正式通电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满一年无息付清,在质保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五、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四、合同价款
九、乙方的责任义务2、乙方施工完工后甲方及时组织验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有关的环境条件,负责协调与施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八、甲方的责任义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将验收所需工程资料准备齐全,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及竣工报告。七、工程的竣工与验收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例,如有违约,责任方赔偿另一方。十、违约责任3、负责电力部门的协调。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1、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安全施工。
法定代表(委托)人:法定代表(委托)人:甲方: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乙方: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十二、其他双方产生纠纷时,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帐号:开户银行:
序号 | 材料设备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计划交货时间 | 备注 |
发包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四:质量保修书格式备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计划交货时间 | 备注 |
二、保修期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承包人: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装修工程为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三、保修责任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五、其他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四、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五:廉政责任书格式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承包人:发包人: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责任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三、承包人责任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四、违约责任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责任书有效期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1.除涉密项目外,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特别说明: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是须出具)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焦作市残疾
人联合会(单位名称)的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改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
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L.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外供配电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省弘力
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800
万元,资产总额为58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1万元,资
产总额为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业的青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间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河南省弘力藏电工程有限公司
日1020年8月5日
注:1.从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派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抵。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
手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建筑业。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