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jt-htjtfdc-hw-2024-0003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捷茹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诗宇1304058868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招标编号:XJJT-HTJTFDC-HW-2024-0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和田交投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9日 11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6月29日11时00分 起至2024年07月29日20时00分,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 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 ttzjt.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11时00分,供应商 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
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 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 得离场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古勒鲁科村公园西路66号和田地区旅游宾 馆1号楼1125室
联 系 人:赵捷茹
电 话:18690157720
电子邮件:15302533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4号楼3楼 联 系 人: 耿诗宇、何名花
电 话: 13040588680
电子邮件: 1532533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 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1.2 采购人: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1.6 合同包划分:共分为1个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府项目营销礼品采购项目 2.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3供货地点: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检测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对供应商的具体资格、财务、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
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
务能力。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6月29日11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9日20 时00分,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 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11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 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2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启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 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发布。
8.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询比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 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 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询比文件并使用CA
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商应按照本须
知时间要求,必须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截止时间前账号
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 =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 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供应商注 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0991-7911970;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23179537;CA客服电话:4000-921-
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13899914740;CA技术支持:15276533512(罗工)、13009672395(成 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
古勒鲁科村公园西路66号和田
地区旅游宾馆1号楼1125室
联系人 :赵婕如
电话:18690157720
监督:18690157720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
联系人:耿诗宇、何名花
电话:13040588680、18999958884
电子邮件:153253305@qq.com
和田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本表中的近年指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本表中的含本次采购任意内容(电器、粮油、定制类)不少于10万元指提供的业绩中 要包含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任意货物销售金额之和。
3.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或供货发票或结算单的彩色复印件或者 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中须反映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 法反映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 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 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 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 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 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 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大写 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 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
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
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
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 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采购文件与原
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 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
=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
=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
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 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
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
应商最终得分。
3.6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
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
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3.7特殊情形处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
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合理且物有所值时,不再进行详 细评审,直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
5.1初步评审
5.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 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 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5.1.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 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 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1.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 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 供应商。
5.1.4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 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 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 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 供应商。
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
5.2转换采购方式
5.2.1 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
(1) 谈判。
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 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 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 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 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 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3) 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目规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 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 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作调整。
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终止 采购建议。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规定提出终止采 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2 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
(1) 谈判。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 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判。
(2) 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采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应商拟提供 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
(3) 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提出 谈判终止建议。
合同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供货期 | 备 注 |
和田交投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江山府项目 营销礼品采购 项目 | 茶具礼盒、玻璃水、帆布包、U 盘、吨吨杯、抱枕被、遮阳伞、充电宝、冰箱、洗衣机、投影仪、微波炉、冷风塔扇、手持吸尘 器、加湿器、空气净化器、养生 壶、洗碗机、空气炸锅、加油卡、大米、清油详见供货要求 | 和田交投 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 司 |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30日 |
企业资格要求 | 备注 |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电器类所投产 品由第三方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食品类须具备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备注 |
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含本次采购任意内容(电器、粮油、定制类)不少于10万元的类似产品销售业绩 |
信誉要求 | 备注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办法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 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响应函中的项目名称与采购项目名称一致,未实 质性修改响应函内容。 | ||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附录1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附录3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附录4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 形 |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3、3.2.4款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4项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2项规定 | ||
投标货物及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 ||
对非关键性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规定 | ||
2.2.2 | 评审价格 | 供应商报价的大写金额 | |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1 | 分值构成 | (1)商务部分:20分 (2)技术部分:30分 (3)报价:50分 | |
3.2(1)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系数= □方法三 ■方法四,具体方法为:评审基准价=所有有 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 |
均值(当有效报价<5家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值)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3(1) | 商务评分标 准 | 类似供货业 绩 (10分) | 满足业绩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 加1个满足业绩资格审查条件的供货业绩加2分,本项最 多加4分。 |
对采购文件 商务条款的 响应程度(10分) |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采 购货物实物照片: 1. 冰箱、投影仪、微波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洗衣机等单个货物提供两张以上照片为一项,每 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一项得1分,满分5分。 2. 冷风塔扇、手持吸尘器、加湿器、养生壶、空气炸锅、茶具礼盒、玻璃水、帆布包、U盘、吨吨杯、抱枕被、遮阳伞、充电宝、大米、清油等单个货物提供两张以上照 片为一项,每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一项得0.5分,满分5分 | ||
3.3(2) | 技术评分标 准 | 项目实施计划 等(10分) | 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实施方案,包括供货期限、运输方 案、运输距离、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等内容综合评审,一般 得6分,内容体现比较完整、方案具有可行性强,6.1-8分,内容体现完整、方案可行性强,8.1-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 施、安全保证 措施 (10分) | 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保证措施综合评审,提出了 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的,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 上,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6.1-8分;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有效可行的,得8.1-10分。 | ||
售后服务(10分) | 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满足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供货期、产品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等方面)评标专家根据供应 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得 6分,售后服务较完善,承诺周到得6.1- 8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具体得8.1-10分。 | ||
3.3(3) | 报 价 评 分 标准 | ☑方 法 一:偏 差 率 =(供 应 商 评 审 价 格- 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②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 中 F为 本 章 前 附 表 第 3.1( 3) 项 规 定 的 报 价 所 占 的 分 值 ; E1 是 评 审 价 格 每 高 于 评 审 基 准 价 一 个 百 分 点 的 扣 分 值 、 E2 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 2。 E1=0.2 E2=0.1 □方法二:。 □方法三 | |
3.3(4) | 其 他 因 素 评 分标准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3.2.6 | 供 应 商 并 列 时 确 定 供 应 商 优 先 顺 序 的规则 | 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 人: (1)评标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供应商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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