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0701010020231490204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701010020231490204
项目名称:  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0
需求详情: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3)提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技术要求:
(1)完成双鸭山市声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对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及经济开发区)划定0、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编制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绘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并通过专家评审。
(2)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区划技术报告、方案、区划图需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周期:  12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张薇
联系电话:  13019040319
联系座机:  0469-4270015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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