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ZY)嵩明县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58.0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01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春伟1390885253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宗俊0871-658787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ZY)嵩明县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ZY)嵩明县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约580181.06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24 1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省嵩明县气象局 经办人: 胡春伟
办公电话: 13908852539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宗俊
办公电话: 0871-65878706 移动电话: 1878714905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621001001
标段名称: (ZY)嵩明县八里铺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14 09:30
开标地点: 嵩明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8.01596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图示内容及招标人的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成立当年可不提供;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①人员配备应合理,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本项目完工之前不得擅自变更(若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规模、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达到投标文件约束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等相关内容作出相应承诺; 2.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并由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对中标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询、核对;失信信息材料来源:(1)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credit.km.gov.cn/);(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4)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4.根据《关于在嵩明县工程建设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实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嵩政务通〔2023〕1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按该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格式进行相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十一、其他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7-24 09:43:3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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