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建湖县向阳路小学笼式足球场人造草坪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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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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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葛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建湖县向阳路小学笼式足球场人造草坪翻新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及公用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向阳路小学笼式足球场人造草坪翻新工程;
2、项目地点:向阳路小学(具体施工地点由甲方指定);      
3、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9.8万元;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8、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分期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70%(扣除未实施的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经教育局审计办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结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营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信誉要求:
6.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4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相关条款。
6.9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7.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联合体和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8.其他要求:
8.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8.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8.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8.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6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7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7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现金现场缴纳,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
四、报名方式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17:30时前(5个工作日),将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及QQ邮箱号)、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应专业的注册类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一个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jhjyjxmb@163.com. 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局项目办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材料发送到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自己的邮箱,自行查询,错失投标时间的,责任自负。招标联系人:葛先生,电话:0515-86238986。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六、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上午9:00 ,教育局东楼3003室。开标时,必须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标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装订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
本工程项目评标采取最高限价下,有效、合理价为中标价。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有效标排序的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
①最高限价:为保证投标单位有合理利润,依据项目清单的子项内容、利润率的高低,由评委在开标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②成本价:为避免投标单位恶意低价竞争,保证工程质量,规定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为废标。成本价计算公式:最高限价×K1值(K1值6个:70%、71%、72%、73%、74%、75%)。K1值在标书收齐后,由投标单位推代表现场抽取。
③中标价:在最高限价与成本价范围内的有效标中(有效标大于1即可),取加权平均值×K2算得评标基准价(K2值6个:90%、91%、92%、93%、94%、95%),高于或等于此值的报价中标。若所有投标价均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另行发布公告,组织二次招标。K2值由投标单位推选代表现场抽取。
中标者,恶意拖延工期或不能履约完成施工任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所在企业纳入教育系统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良记录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承接业务。
七、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状况、如有忽略或遗漏等,招标人不予认可,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一切安全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建湖县向阳路小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先生                        电话:15862027826
招标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6233253
九、招标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建湖县向阳路小学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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