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成都分行38楼会议室无纸化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
四川银行成都分行38楼会议室无纸化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编号 |
四川银行成分采购〔2024〕13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结果公告 |
采购人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采购结果 |
成交人:成都永汇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含税):210150.00元,税率6%、13%。 评审总得分:277.36 分。 |
磋商日期 |
2024年10月9日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二路158号2栋1楼11号至1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2083289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10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28743489 |
采购公告链接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接: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川银行门户网站公告链接: http://www.scbank.cn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链接:(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 |
监督部门 |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二路158号2栋1楼11号至15号 联 系 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15008283622 |
公示期 |
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王女士 15928743489】 邮箱地址:【 54294211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