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盐城开发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盐城开发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址:盐城市。
3、项目规模:江苏盐城开发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及内容:江苏盐城开发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策划、合约规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工程后期询价、工程变更的技术经济比较、结算咨询、为非代理项目提供代理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估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施工后期结算配合;非招标项目询价、核价;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造价问题。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8、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情况提供相应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9、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招标人考核标准和管理制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中须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需要。上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
3、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5、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6时3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手机号同微信),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重纬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晓明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314510052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