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2023〕6号)
金额
3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南财采决〔2023〕6号)
一、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
二、项目名称:3D腹腔镜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深圳市汇青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华强北路1002号赛格广场5505A
被投诉人1: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人)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崇南北丫塱
被投诉人2: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汇青科技有限公司就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的招标采购方式不合理,于2023年6月15日向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提起质疑,被质疑人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一)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投诉人诉称:招标采购方式不合理。
投诉人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待采购文件完善后,重新组织采购。
(二)被投诉人答复情况
被投诉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人)和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称: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第(一)款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采购的3D 腹腔镜系统,属于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具有以下特点:
1.3D腹腔镜系统属于《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的通知中进口产品目录清单第7项,适用于宫(腹)腔的检查和手术。
2.3D腔镜是肿瘤微创外科手术的大势所趋,常规腹腔镜只能展示平面图像,无法呈现物体在真实世界中的自然深度感。而3D 高清腹腔镜为手术医生提供高清的手术视野和深度的感知,为微创手术提供了立体视觉效果,尤其改善了腹腔镜医生对深度的感知。
3.3D腹腔镜系统组成复杂,一般包含设备类、腹腔镜镜子、器械三个部分。本项目采购的3D 腹腔镜系统,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配备的3D 腹腔内窥镜摄像系统、 一次性无菌镜鞘、3D 摄像系统主机、3D 冷光源主机、3D 高清影像工作站等多种设备,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特点且为复杂高精尖的仪器设备。
4.3D腹腔镜系统具有复杂性的特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品牌、规格、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多方面因素,以及设备日后的维护成本等问题,需要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做出综合评估和选择,采用竞争性磋商,有利于采购人优化预算管理,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
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就设备的性能、质量、安全、以及设备日后的维护成本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逐一磋商谈判,供应商对此作出响应。
5.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货物类划分为 “A01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A02通用设备”“A03 专用设备”“A04 文物和陈列品……”及“A99 其他货物”,其中 “A0320医疗设备" 及 “A032007 医用内窥镜"为“A03 专用设备”的细分。根据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的解答,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中的“A03专用设备”,且为医用内窥镜设备,具有技术复杂性的特点。2022年财政部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的基础和框架上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22)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对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类目进行了合并,但是“A02000000设备”下仍单独设置 “A02320000医疗设备”“A0232000医疗设备”下设置“A02320700 医用内窥镜”。因此,投诉人把常规货物及设备与医疗设备等同看待的方式和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的情况。
因此,本项目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中,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符合适用情形(二)中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情况,适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三)本机关调查情况
本机关查明: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3D腹腔镜系统”(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预算金额3,180,000元),采购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本项目于2023年6月5日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6月16日进行开标评审,2023年6月16日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了投标,其中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投诉人深圳市汇青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于2023年6月15日就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的招标采购方式向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提起质疑,被质疑人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上述事实,有《(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结果公告》、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3D腹腔镜系统采购投诉说明》等证据证明。
本机关认为:关于投诉事项,一、采购预算上,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18万元,未达到《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限额(400万)标准,即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开招标、单一来源中其中一种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二、从采购需求上,因本项目涉及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已客观、明确,即使该类设备有相应的国家标准,但并无证据或依据为通用设备,采购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本次采购确定存在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情形;三是投诉人认为采购方式不合法,但并未提供事实或法律依据,仅是其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的理解,但该条已明确竞争性磋商方式可以适用于在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货物采购,故本项目采购人在此基础上,对于某些供应商提供更明确的参数及实现的功能,并结合采购目的进行评审,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综上,本次采购采用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合法有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作出驳回投诉的决定。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
(南财采决〔2023〕6号)
一、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
二、项目名称:3D腹腔镜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深圳市汇青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华强北路1002号赛格广场5505A
被投诉人1: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人)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崇南北丫塱
被投诉人2: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汇青科技有限公司就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的招标采购方式不合理,于2023年6月15日向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提起质疑,被质疑人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一)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投诉人诉称:招标采购方式不合理。
投诉人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待采购文件完善后,重新组织采购。
(二)被投诉人答复情况
被投诉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人)和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称: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第(一)款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采购的3D 腹腔镜系统,属于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具有以下特点:
1.3D腹腔镜系统属于《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的通知中进口产品目录清单第7项,适用于宫(腹)腔的检查和手术。
2.3D腔镜是肿瘤微创外科手术的大势所趋,常规腹腔镜只能展示平面图像,无法呈现物体在真实世界中的自然深度感。而3D 高清腹腔镜为手术医生提供高清的手术视野和深度的感知,为微创手术提供了立体视觉效果,尤其改善了腹腔镜医生对深度的感知。
3.3D腹腔镜系统组成复杂,一般包含设备类、腹腔镜镜子、器械三个部分。本项目采购的3D 腹腔镜系统,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配备的3D 腹腔内窥镜摄像系统、 一次性无菌镜鞘、3D 摄像系统主机、3D 冷光源主机、3D 高清影像工作站等多种设备,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特点且为复杂高精尖的仪器设备。
4.3D腹腔镜系统具有复杂性的特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品牌、规格、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多方面因素,以及设备日后的维护成本等问题,需要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做出综合评估和选择,采用竞争性磋商,有利于采购人优化预算管理,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
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就设备的性能、质量、安全、以及设备日后的维护成本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逐一磋商谈判,供应商对此作出响应。
5.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货物类划分为 “A01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A02通用设备”“A03 专用设备”“A04 文物和陈列品……”及“A99 其他货物”,其中 “A0320医疗设备" 及 “A032007 医用内窥镜"为“A03 专用设备”的细分。根据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的解答,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中的“A03专用设备”,且为医用内窥镜设备,具有技术复杂性的特点。2022年财政部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的基础和框架上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22)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对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类目进行了合并,但是“A02000000设备”下仍单独设置 “A02320000医疗设备”“A0232000医疗设备”下设置“A02320700 医用内窥镜”。因此,投诉人把常规货物及设备与医疗设备等同看待的方式和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的情况。
因此,本项目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中,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符合适用情形(二)中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情况,适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三)本机关调查情况
本机关查明: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3D腹腔镜系统”(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预算金额3,180,000元),采购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本项目于2023年6月5日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6月16日进行开标评审,2023年6月16日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了投标,其中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投诉人深圳市汇青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于2023年6月15日就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的招标采购方式向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提起质疑,被质疑人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上述事实,有《(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31号)》、《(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结果公告》、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3D腹腔镜系统采购投诉说明》等证据证明。
本机关认为:关于投诉事项,一、采购预算上,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18万元,未达到《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限额(400万)标准,即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开招标、单一来源中其中一种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二、从采购需求上,因本项目涉及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已客观、明确,即使该类设备有相应的国家标准,但并无证据或依据为通用设备,采购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本次采购确定存在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情形;三是投诉人认为采购方式不合法,但并未提供事实或法律依据,仅是其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的理解,但该条已明确竞争性磋商方式可以适用于在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货物采购,故本项目采购人在此基础上,对于某些供应商提供更明确的参数及实现的功能,并结合采购目的进行评审,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综上,本次采购采用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合法有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作出驳回投诉的决定。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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