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第一章招标公告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HTG12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HTG12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环太湖高速公路于2006年建成通车,主要服务于无锡市南部区域高速出行,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同时承担沪宁第二高速通道功能,未来交通量会有较大幅度增长。为适应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的交通流量,满足环太湖高速无锡段的交通需求,对环太湖高速公路部分互通及管理设施进行改扩建。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包括:
(1)改建新安互通、改扩建新安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524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半苜蓿叶”互通,设置南北两处收费道口,分别为1进2出,拟将互通形式改为“单喇叭”,收费站改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5/19.5米,新建桥梁2座,公路-I级设计荷载,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2)改扩建硕放互通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收费站房(面积约1866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现状为“单喇叭”互通形式,收费道口为3进4出,拟扩建为4进4出,并对交通工程三大系统进行改建,收费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9亿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HTG121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所包含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含钢结构大棚)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电及照明系统),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期约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委托人通知)。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以系统报表1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以下①、②项任一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②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以系统报表5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合并业绩)承担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和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1、上述“施工监理项目”均不包括维修、维护、养护类项目,2、房屋建筑工程可以是独立的房屋建筑项目或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中含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下同。
(3)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
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资格;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系统报表3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b总监理工程师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相关工程是指道路桥梁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以系统报表4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注:上述“施工监理项目”均不包括维修、维护、养护类项目。
c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4的原则认定);
d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9月-2023年11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2)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9057502。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杨晓
电话:0510-82710679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系人:韩忠侠、孙春光
电话:025-86618683、19901497853(韩工)
传真:025-86618673
工作QQ:1499057502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6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监理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3年12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