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0000g2404010021.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先生0451-823703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北大荒黑土地保护培训教育基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000G2404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大荒黑土地保护培训教育基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项目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宝清县一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黑土地保护培训教育基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1567.58平方米,总建设面积270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研学中心、温泉酒店综合楼、温泉汤屋、森工岁月(住宿)、员工楼、动力中心及其他配套建筑、其他景观工程、附属工程等。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1)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145万元(其中项目全过程管理:42万元,工程监理:103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全过程项目管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全过程咨询项目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或联合体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4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2.5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否则投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自报名起至开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5.3 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438824
招 标 人:宝清县一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宝清县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83611599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1-82370318
电子邮箱:huizhao8237031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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