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5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尚明河0518-85633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5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连开委复【2019】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侧、环湖路西侧地块
2.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的人防地下室)。
2.1.4、工 期:2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1.6、合同估算价:5200万元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包括信息基础设施(病房医疗无线网络系统等7个子系统)、综合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效管理系统)、智慧医疗专项系统(排队叫号及信息发布系统、病房呼叫系统)、机房工程(数据中心、消控中心、汇聚机房)、物联网应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少于9家(或者报名少于9家),少于9家将重新发布公告;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2)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医院项目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医院项目得分相同的,以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企业业绩得分也相等时,以企业获得奖项得分高的优先;企业奖项得分也相等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5)公共建筑不包含公寓楼、商住楼、厂房等。
□ 3.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37分):
1、财务状况(10分)(以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净利润(税后利润,下同)≥1000万元得3分,0≤净利润<1000万元得2分,净利润<0不得分;
(2)净资产≥1亿元得3分,0.5亿元≤净资产<1亿元得2分,0≤净资产<0.5亿元得1分,净资产<0不得分;
(3)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70%得4分,70%≤资产负债率<80%得3分,80%≤资产负债率<90%得2分,资产负债率≥90%得1分。
2、类似项目业绩(20分)
(1)2016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每多一个得3分,最高的15分;
(2)2016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智能化工程施工,有一个得5分,最高的5分。
3、认证体系(3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4、工程奖项(4分)
201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获得国优(包括“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或“中国安装之星奖” )的得4分;获得省优的得2分;获得市优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只计取1个项目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5)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非本市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
(6)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工程奖项的认定按本说明的(1)、(2)、(3)条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7)公共建筑不包含公寓楼、商住楼、厂房等。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þ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2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9%、10%、11%、12%、13%、14%、15%、16%,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4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4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6-15页)。5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六、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3日-2021年08月30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联系人:尚明河
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连开委复【2019】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侧、环湖路西侧地块
2.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的人防地下室)。
2.1.4、工 期:2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1.6、合同估算价:5200万元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包括信息基础设施(病房医疗无线网络系统等7个子系统)、综合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效管理系统)、智慧医疗专项系统(排队叫号及信息发布系统、病房呼叫系统)、机房工程(数据中心、消控中心、汇聚机房)、物联网应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少于9家(或者报名少于9家),少于9家将重新发布公告;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2)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医院项目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医院项目得分相同的,以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企业业绩得分也相等时,以企业获得奖项得分高的优先;企业奖项得分也相等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5)公共建筑不包含公寓楼、商住楼、厂房等。
□ 3.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37分):
1、财务状况(10分)(以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净利润(税后利润,下同)≥1000万元得3分,0≤净利润<1000万元得2分,净利润<0不得分;
(2)净资产≥1亿元得3分,0.5亿元≤净资产<1亿元得2分,0≤净资产<0.5亿元得1分,净资产<0不得分;
(3)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70%得4分,70%≤资产负债率<80%得3分,80%≤资产负债率<90%得2分,资产负债率≥90%得1分。
2、类似项目业绩(20分)
(1)2016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每多一个得3分,最高的15分;
(2)2016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智能化工程施工,有一个得5分,最高的5分。
3、认证体系(3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4、工程奖项(4分)
201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获得国优(包括“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或“中国安装之星奖” )的得4分;获得省优的得2分;获得市优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只计取1个项目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5)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非本市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
(6)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工程奖项的认定按本说明的(1)、(2)、(3)条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7)公共建筑不包含公寓楼、商住楼、厂房等。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þ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2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9%、10%、11%、12%、13%、14%、15%、16%,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4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4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6-15页)。5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六、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3日-2021年08月30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联系人:尚明河
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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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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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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