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4-G1-003435-YZLZ)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435-yzlz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集团于2024年6月5日15时40分收到贵公司以现场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435-YZLZ)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针对质疑事项“广东汇康联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技术要求参数”,我集团高度重视,为了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集团邀请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于2024年6月11日就该质疑事项给出答复意见,现依据原评标委员会出具的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文件、质疑材料及广东汇康联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广东汇康联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投产品GE公司生产的“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规格型号:Revolution CT ES)及“磁共振成像系统”(规格型号:SIGNA Pioneer)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我集团根据《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要求,于2024年5月29日发布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已按照规定公示了中标供应商相关中标信息。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的规定,我集团无义务向贵公司公示或提供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评审及投标资料。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附件信息:
质疑回复.pdf
2.0 M
我集团于2024年6月5日15时40分收到贵公司以现场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435-YZLZ)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针对质疑事项“广东汇康联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技术要求参数”,我集团高度重视,为了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集团邀请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于2024年6月11日就该质疑事项给出答复意见,现依据原评标委员会出具的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文件、质疑材料及广东汇康联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广东汇康联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投产品GE公司生产的“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规格型号:Revolution CT ES)及“磁共振成像系统”(规格型号:SIGNA Pioneer)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我集团根据《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要求,于2024年5月29日发布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已按照规定公示了中标供应商相关中标信息。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的规定,我集团无义务向贵公司公示或提供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评审及投标资料。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附件信息:
质疑回复.pdf
2.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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