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回复01
项目名称:云南技师学院教育强国工程实训用房(G-3、G-4、G-5)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0721-2366A491-X02-759/01
质疑标题:关于云南技师学院教育强国工程实训用房(G-3、G-4、G-5)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疑问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6页,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3.2项目管理服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页,1.1.6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2.3.2项目管理服务”。
请问:本招标文件除以上两处外,在人员、业绩、技术部分等处,对项目管理服务均无要求。请问,本项目的招标是否涉及专项“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答: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指“项目管理服务”指监理范畴管理及配合其他专项项目管理的服务。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总监理工程师和企业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均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P25页3.5资格审查资料“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请问:总监理工程师和企业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是否均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要求为准?
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P25页3.5资格审查资料“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该描述为监理项目系统固化模板,无法改动。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总监理工程师和企业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描述为准。
招 标 人:云南技师学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