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区块链已存证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05-0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0550-3026900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韦0550-351959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zsjgc202305-006
招标人
名称
滁州苏滁产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0550-302690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杨韦  0550-35195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5日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闻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费率(%)
基本费率0.8‰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书荣
证书名称
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工民建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建[造]11051100008929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经市财政局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直至质保期满。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四达大厦装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时间:2021年9月24日;金额:495229967.65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
北京市西城区华嘉胡同0110-633地块C2商业金融用地0110-63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时间:2021年2月9日;金额:1594713987.25元)
企业荣誉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永合德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费率(%)
基本费率0.8‰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尹良健
证书名称
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建[造]11103400011114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经市财政局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直至质保期满。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太和县椿樱安置区(5号)和文明路安置区(6号)项目跟踪审计(时间:2019年12月12日;金额:488970937.96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
青阳华府全过程造价控制(时间:2021年3月10日;金额:661111938.58元)
企业荣誉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江苏万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费率(%)
基本费率0.78‰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邵宇江
证书名称
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建[造]11143200023751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经市财政局审核备案的审核成果文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直至质保期满。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东善桥复建房四期(吉山软件园拆迁安置房)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时间:2022年12月12日;金额:532658100.68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
南师大中北学院迁址工程驻场跟踪审计(时间:2021年2月2日;金额:640724605.56元)
企业荣誉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9日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50%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8900元;专家评审费:6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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