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图壁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2023-2024年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JY-TP-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蒋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呼图壁县锦华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静185990705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呼图壁县2023-2024年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图壁县锦华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东风大街老图书馆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JY-TP-017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2023-2024年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对外外包土地5000亩种植梭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图壁县锦华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东风大街老图书馆一楼)
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图壁县东风大街老图书馆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控制价:每亩不超过320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蒋海涛,13639983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锦华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图壁县东风大街老图书馆一楼            
联系方式:何静,18599070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静
电 话:  1859907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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