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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化建设行业合作项目(包1: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4SY220293-1 |
商 品 品 目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化建设行业合作项目(包1:系统建设) 2. 招标编号: 0614SY220293-1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服务期限:三年 7. 最高投标限价:3718.60万元 8. 本次招标内容为: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和基础环境,完成人社部下发业务中台及相关应用的部署实施,实现辽宁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与部下发业务中台的对接改造和部端数据同步。通过部省两级风险管控机制,全面支持我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实时风险管控,支持业务运行的集中监管与分析预警,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同时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业务协同与相关业务、部门间信息共享能力。面向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精准、服务渠道多样的养老保险线上服务。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基金财务系统改造、电子档案系统改造、其他业务系统改造、一网通办接口改造、人社部下发业务中台部署实施、数据整理和转换工作、直播系统、数据存储服务、辽宁省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系统、信息安全培训、社会保障卡PSAM卡制卡机等。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转包、非法分包、职务侵占、农民工欠款、行贿犯罪等行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二)公正性要求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 软件类:所投软件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类别资质证书其中一项: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出具相关授权及证明)②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CMMI)③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④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 设备通用类:所投设备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类别资质证书其中一项(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出具相关授权及证明): 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③质量环保产品认证(CQC)国家标准; (四)企业规模要求: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中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从业人员100人以上,且近三年至少一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五)财务能力要求 (1)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分行(地市)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能够响应当地需求,并提供现场或远程支持; (2) 供应商应具备工行 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能够通过物流等方式及时配送。 (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产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6)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7) 投标人在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关联单位说明,内容包含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以及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0.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2年4 月29日至2022年5 月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加收5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投标人必须从[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5月19日10:00时前递交至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仪式于2022年5月19日10:00时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开标室举行,请所有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13.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联 系 人:张超 联系方式:024-23491861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25779、024-22503596 联 系 人:银玥、隋勇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账 号:330100231920000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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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书 价 格 | 500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22-05-19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备 注 信 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