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核对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99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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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1-440301-0102007009-01004 |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运营项目服务采购 | 1.0 | 项 | 9988000.0 | |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通过采购专业力量运营服务,建立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运营体系,建立核对业务标准制度规范体系,建立核对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中心团队、运营团队及委托单位、数据提供单位等各方职责清晰,业务工作高度协同,实现核对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运行,实现核对运营业务的在线信息化管理。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准确率,打造全国核对工作引领示范的标杆,不断提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安全能力。 1、提供信息安全服务 基于信息安全服务的资产分析、安全监测、安全改进、安全总结等工作,保障核对系统网络层面、应用层面、数据层面的信息资产安全,降低信息安全风险。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对系统、运营系统、相关应用、数据库服务器、共享接口(银行、证券、保险等)。 2、提供核对业务异常处理服务 针对核对系统的网络异常、接口应用异常、数据异常、逻辑异常等情况开展监控,组织排除异常;对数据异常、逻辑异常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异常处理是由人工使用核对系统,开展对核对业务异常情况的监控、分析、恢复并出具报告的人工处理工作。 3、提供风险内控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内控标准制定和管理,核对业务中发生的复核、投诉、举报、行政诉讼等个案。 4、提供数据质量风险识别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数据质量风险识别的数据标准制定、数据质量检测、数据脱敏等服务,实施数据配置管理、数据质量分析、质检方案规划、数据质量监控、数据质量综合评估报告、数据质量改进检查等工作。 5、提供规范建设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结合综合管理、核对出证、核查监督、信息安全等重大板块,研究如何在多单位协作、多节点运行背景下,面向深圳本地发展特点,建立科学的核对业务管理和协作机制。编制综合管理规范、核对出证规范、核查监督规范、信息安全规范四大类标准规范制度,通过ISO27001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提供典型案例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核对业务中的委托协议、核对项目、不予受理、复核委托、中止核对、人工审核等重要场景,编制典型案例,指导核对业务办理。按照综合管理、核对出证、核查监督、信息安全、典型案例等重要板块,组织专家对标准规范编制及案例分析分析进行指导,对阶段性成果开展论证评审。 7、运营管理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运营过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采购等管理工作;提供运营协作平台租赁服务,运营协作平台租赁核对中心、运营团队、政府委托部门、银行、证券、保险等单位的协作管理平台,主要包含核对运营计划管理、计划任务下达、异常处理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技术运维管理、知识库管理、政策法规库、运营绩效管理等功能。配套提供安全监测工具的工具租赁服务,包括安全扫描、渗透、监测等,主要有数据库审计工具、日志分析系统工具、一体化终端管理工具、上网行为管理工具、代码安全保障系统工具、威胁感知和数据防泄漏工具等。 8、提供其他配套支撑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套提供核对系统银行数据对接专线、CA证书续费(包括但不限于300套)、ISO27001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培训等配套支撑服务。 9、核对业务运营项目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对业务运营项目的总体安全要求。详细和规范设计本业务运营项目信息系统及管理规范与已有信息系统及规范的融合和衔接,并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技术与管理规范要求。 (二)信息安全服务约束性指标要求。运营方不得出现如下事件和现象,包括但不限于:(1)不得出现用户信息泄露、被窃取、被篡改等现象;(2)不得出现信息安全及网络安全事件,如被渗透、被侵入、被篡改、被内置恶意软件等现象;(3)不得出现被通报的信息安全事件等。如出现上述问题,委托方有权向运营方追责。 (三)项目运营约束性指标要求。运营方不得出现如下事件和现象,包括但不限于:(1)异常技术问题及错误数据(信息)发现不及时导致的严重后果,如出现被投诉、举报、行政诉讼成功的;(2)对核对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等,如统计分析结果出现重大错误和偏差,出现重大业务风险;(3)核对环节及范围出现重大遗漏、错误、缺陷造成影响的;(4)典型案例及档案成果出现明显错误的等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信息安全服务 信息安全服务要求提供不少于4名信息安全工程师,结合深圳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信息化现状,开展资产分析、安全监测、安全改进、安全总结等服务工作,保障核对系统网络层面、应用层面、数据层面的信息资产安全,确保核对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万无一失。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职责主要如下: 1、资产分析服务提供信息资产安全现状的评估分析服务,主要包括分析出具《评估范围分析报告》、《资产识别表》、《重要资产估值表》、《防护能力评估表》、《脆弱性、威胁、风险分析表》、《不可接受风险处理计划》等现状评估报告。 2、安全监测服务提供核对系统涉及安全事项的问题监测服务,主要包括相关网络、系统、数据库、应用等方面的漏洞扫描、Web渗透测试、高级渗透测试、系统上线安全评估、源代码安全检测、全流量威胁分析、Web失陷检测等安全检查服务;信息安全有关的应急响应、应急演练等服务。 3、安全改进服务提供核对系统相关安全问题的改进工作。主要包括针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实施安全改进;结合现场安全设备、网络环境、运维权限及管理策略等,提出安全整改方案;定期梳理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和改进结果,按照季度出具《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和改进结果报告》。 4、安全总结服务主要对年度信息安全服务进行总结汇报,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半年度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年度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验收报告》等。 (二)异常处理服务 异常处理服务要求提供不少于15名异常处理分析工程师,针对核对系统的网络异常、接口应用异常、数据异常、逻辑异常等情况开展监控,组织排除异常;对数据异常、逻辑异常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保障核对业务服务的稳定性、可靠性。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职责主要如下: 1、异常情况监控服务提供核对系统相关环境的异常情况监控,主要包括网络异常、接口应用异常、数据异常、逻辑异常、图像附件异常等监控服务内容。 异常现象包括但不限于:(1)网络异常:由于网络延迟、网路掉包、网络节流、网络重发、数据乱序等原因,导致业务应用系统运转异常;(2)接口应用异常:包括与政府委托单位数据接口、政务数据提供单位接口、银行机构接口、保险公司接口、证券公司接口等出现流程异常、数据异常、会话传输异常、重发异常等异常情况;(3)数据异常:包括数据对接过程汇总数据格式、数据缺失、数据重复等异常情况;(4)逻辑异常:业务办理过程中违反形式逻辑规律的要求和逻辑规则而产生的异常。(5)图像附件异常:通过人工智能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承诺和授权书》等关键图像附件,是否符合业务要求。 2、异常原因分析服务主要针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做异常原因的分析,主要包括网络稳定性分析、服务器性能分析、数据符合分析、规则符合分析、异常原因描述等服务。 3、异常恢复检查服务提供异常恢复组织排除;分配人员跟进和处理异常情况;并组织测试数据或测试方案,对异常情况是否恢复进行检查和反馈。 4、异常处理报告服务对于影响较大的异常事件,编制异常处理报告,阐述发生时间、涉及单位、故障单位、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恢复时间等内容。 (三)风险内控分析服务 风险内控分析服务提供不少于4名数据分析处理工程师,针对核对业务中发生的复核、投诉、举报、行政诉讼等个案,开展个案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职责主要如下: 1、个案分析服务提供基于个案的原始凭证收集、个案数据整理、数据对比分析、政策对比分析、入户调查结论分析等分析服务。 2、个案分析报告服务提供个案分析报告编制汇总工作,主要包括个案基本情况、主要问题、问题现状、发生原因、改进建议、政策依据或合理化理由、附件材料等。 (四)数据质量风险识别服务 数据质量风险识别服务提供包括数据分析处理工程师、信息系统分析工程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等专业岗位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信息系统分析工程师不少于1人,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不少于2人),通过数据质量风险识别的数据标准制定(数据资产梳理)、数据质量检测、数据脱敏等服务,实施数据配置管理、数据质量分析、质检方案规划、数据质量监控、数据质量综合评估报告、数据质量改进检查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职责主要如下: 1、数据脱敏服务提供面向核对系统的委托数据、核对数据、接口数据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和核对中心有关规定,实施数据脱敏工作。 2、数据资产梳理面向脱敏数据,分析整理核对系统主要数据资产,建立数据资产规范,明确数据质量风险识别的数据边界、质量规范、处理频率等。 3、数据配置管理提供核对系统相关的数据配置管理工作,主要包含数据源配置、实体表配置、字典表配置和质量规则配置等内容。 4、数据质量分析面向脱敏数据,提供完整性性检查、规范性检查、一致性检查、准确性检查、唯一性检查、关联性检查、及时性检查和逻辑性检查等数据质量分析服务工作。 5、规划质检方案制定根据不同环节、不同单位、不同时间阶段的数据质量检查重点,制定数据质量检查策略,按照月份形成核对数据质量的针对性规划质检方案。 6、数据质量监控对脱敏数据实施数据质量监控工作,自动生成各类数据质量问题。 7、数据质量综合评估报告对重要质量问题,提出业务影响评估报告,说明涉及的委托单位、核对项目、负面内容、问题特征、以往同类业务数量和频率、整改建议;周期性对数据质量情况给予质量等级评估,总体分析问题趋势及原因。 8、数据质量改进检查负责组织数据质量改进,提供数据质量改进情况整改检查服务;主要包括完整性改进检查、规范性改进检查、一致性改进检查、准确性改进检查、唯一性改进检查、关联性改进检查、及时性改进检查和逻辑性改进检查。 9、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并编制《数据质量检查月度报告》、《数据质量检查季度报告》、《数据质量检查半年度报告》、《数据质量检查年度总结报告》。 (五)规范建设服务 规范建设服务提供不少于3名管理咨询人员,以及提供1名高级管理专家参与顾问服务,结合综合管理、核对出证、核查监督、信息安全等重大板块,研究如何在多单位协作、多节点运行背景下,面向深圳本地发展特点,建立科学的核对业务管理和协作机制,编制相关制度规范并通过ISO27001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职责主要如下: 1、综合管理规范建设负责编制综合管理类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核对业务运营总体方案、流程及标准性文件、年度指标及实施计划等文件、标准文书表格等。 2、核对出证规范建设负责编制核对业务类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业务办理规章制度文件、各项核对委托业务操作标准规范文件、业务办理成果产出及运用标准规范等文件在内的标准规范梳理工作。 3、核查监督规范建设负责编制核查监督类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核查监督总体方案、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流程、规范性、标准化工作指引和要求、业务过程文件模板等标准规范。 4、信息安全规范建设负责编制信息安全类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网络和信息安全总体方案、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范围、程序文件、相关表单及操作说明等标准规范文件。 (六)典型案例服务 典型案例服务提供不少于1名管理咨询人员,基于核对业务中的委托书、核对项目、不予受理、复核委托、中止核对、终止核对、人工干预审核等重要场景,编制典型案例,作为内部核对工作指导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职责主要如下: 1、负责梳理及编制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书案例、核对项目案例、不予受理案例、敏感名单案例、复核委托案例、诚信评分案例、中止核对案例、终止核对案例、人工审核案例、入户调查案例、资产评估案例、可支配收入案例、不计入可支配收入案例、家庭财产案例、核对报告案例、跨区域核对案例、档案管理案例共17个类型的典型案例。 2、负责内部发布典型案例。经市核对中心审核,编辑成册典型案例成果文件,作为内部核对工作查询利用服务,促进核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提升。 (七)运营管理 配备高级项目管理工程师1名,项目管理工程师1名,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运营过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采购等管理工作;提供运营协作平台租赁服务,运营协作平台是核对中心、运营团队、政府委托部门、银行、证券、保险等单位的协作管理平台,主要包含核对运营计划管理、计划任务下达、异常处理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技术运维管理、知识库管理、政策法规库、运营绩效管理等功能。配套提供安全监测工具的工具租赁服务,包括安全扫描、渗透、监测等,主要有数据库审计工具、日志分析系统工具、一体化终端管理工具、上网行为管理工具、代码安全保障系统工具、威胁感知和数据防泄漏工具等。 运营协作平台需部署到政务云环境,数据存储在政务云环境。运营协作平台上有关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由公开招标采购后中标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网络和信息安全,中标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配套支撑服务 配备综合管理人员2名。按年提供配套的系统银行数据对接专线、CA证书续费、ISO标准认定、业务培训等支撑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职责主要如下: 1、银行数据对接专线服务,包括与银行数据对接专线月租支付(按照实际银行数据对接专线计算,专线月租增加的风险投标人已知悉并承担费用),包括相关事项的沟通对接及专线费用的支出。(备注:专线月租费用从2021年1月1日至合同服务期满止) 2、CA续费服务,包括提供核对中心一年的CA续费,包括但不限于300套。 3、ISO27001与ISO9001标准认定服务,主要包括管理现状调研、风险评估、管理策划、实施以及提请并完成认证等工作。 4、业务培训,组织、实施、落实全市各区民政局、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街道等100人以上参加的核对工作和业务培训,封闭式培训至少两天,包括相关培训费用支出。 5、运营工作共投入约39名人员,其中驻场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中标方与采购方根据实际协商确定),驻场人员全部按照市核对中心人员管理。 三、项目技术要求 1、技术路线要求: (1)技术架构:项目使用的软件系统应采用基于B/S模式的三层/多层架构设计; (2)操作系统:系统应具有跨平台性,支持Windows、Linux等操作系统部署; (3)数据库:支持Mysql数据库。 2、配套工具设备技术能力要求
3、配套软件系统技术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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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付款方式:
该项目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按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支付。
由采购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且运营方案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按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程序支付30%;
(2)合同服务期满6个月,经采购方完成阶段验收后,按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程序支付40%;
(3)核对中心通过ISO27001与ISO9001标准认定后,按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程序支付20%;
(4)合同服务期满12个月,经采购方完成最终验收,按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程序支付10%。
(三)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验收由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参照《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深府办[2008]122 号)和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方招投标文件等组织进行,中标方应在项目验收时将运营服务所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考勤、制度汇编、典型案例、会议纪要、文件成果等所有文档编印成册,按档案管理的标准交付使用单位。
按照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满6个月进行阶段性评审,服务满12个月进行最终验收评审,评审由采购方、相关政府部门人员、有关领域专家等组成评审团,按相应规范对运营项目进行阶段性评审和最终验收。
(四)信息安全及违约责任
信息安全是核对工作的重中之重。中标方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中标方运营服务中各类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信息系统信息安全要求,如因运营错误、失误等情形导致信息安全问题时,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进行处罚。由于信息安全问题导致被上级部门或深圳市相关部门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按合同额的5‰核减;
2、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中标方对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如中标方违反信息安全保密义务,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本项目最终签订合同金额的10%;
3、中标方招聘派驻采购方的所有人员,应当征求采购方的意见,如采购方认为中标方派驻的人员不符合履行核对业务的需要,或者派驻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服务意识难以满足采购方的需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派驻人员;
4、因中标方派驻采购方的人员,涉及接触核对系统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为防止发生核对系统信息安全事故,杜绝核对系统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泄漏,中标方、中标方派驻采购方的所有人员应当与采购方签订三方保密协议,详细约定保密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中标方派驻采购方的任何人员,如造成核对系统信息安全事故或者泄露核对系统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视同中标方的责任。
5、中标方派驻采购方的所有人员,由市核对中心管理,驻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市核对中心的内部规章制度。
6. 中标方必须完成所有委托服务事项,如未完成约定的服务事项,采购方有权作出相应的核减,每未完成一项服务事项,按合同的的5‰核减。
中标方或者中标方派驻采购方的人员如出现或违反上述任一行为,视为中标方的行为及违约,采购方有权采取追究违约责任、解除服务合同、纳入机构黑名单及向相关部门发出通报等其他采购方认为合理的任何措施。
(五)运营移交及保持服务承诺。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在服务期满后,保证向下一年度中标运营单位完整、全面、准确进行运营管理及技术和成果的移交;在下一年度中标运营单位尚未完全到位之前,承诺免费继续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服务。
评标信息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 | 40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 | 15 | (一)评审内容: 1.要求阐述深圳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的管理架构(包括中心团队、运营团队、运维团队的主要职责分工)、政策文件、业务流程、系统功能、网络环境、部署环境、数据库环境、接口环境等现状,通过分析比较全国其他城市核对业务,全面梳理深圳核对业务运营面临的问题和特点。 2.要求结合深圳核对业务信息化现状和信息安全服务招标要求,编制《信息安全资产风险评估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支撑系统运行的核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硬件以及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业务软件、人员、数据、组织管理、物理环境等;针对风险评估表,编制《安全风险方案思路与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分析、风险类别、处理流程、参与岗位、典型安全风险改进措施等。 3.要求结合异常处理服务招标要求,分析阐述深圳核对业务异常处理的典型场景和处理流程;结合深圳核对系统异常监控功能,和政府、银行、证券、保险等对接模式,分析阐述核对业务异常监控体系构建的系统架构和功能模块;分析阐述核对业务异常协作处理机制的构建和典型场景。 4.要求结合风险内控服务招标要求,分析阐述深圳核对业务风险内控的典型场景和处理流程;结合核对系统的核对受理、信息获取、核对计算、出具报告等功能,和深圳核对业务相关政策文件、计算规则,分析阐述核对业务风险内控体系构建、分类方式、风险防范措施。 5.要求结合数据质量风险识别服务招标要求,分析阐述深圳核对系统数据资产情况;分析阐述政府、银行、证券、保险等对接数据资产情况;结合深圳核对系统,阐述数据质量分析的典型场景、处理流程、质量改进措施。 6.要求结合规范建设服务招标要求,分析阐述综合管理规范、核对出证规范、核查监督规范、信息安全规范的具体文件和主要内容。 7.要求结合典型案例服务招标要求,分析阐述深圳核对业务重要环节种类,每类提供一个典型案例示例说明。 8.要求提供服务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置、保障机制等。 (二)评审标准: 1.提供核对业务的管理架构、政策文件、业务流程、系统功能、网络环境、部署环境、数据库环境、接口环境、问题和特点等9个单项方案内容,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20分,1项或2项不符合得10分,3项或4项不符合的5分,5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2.提供《信息安全资产风险评估策略》的核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硬件、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业务软件、人员、数据、组织管理、物理环境和《安全风险评估方案与实施计划》的风险分析、风险类别、处理流程、参与岗位、典型安全风险改进措施16个单项方案内容,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10分,1项或2项不符合得6分,3项或4项不符合的2分,5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3.异常处理的典型场景和处理流程、深圳核对系统异常监控功能、各单位(政府、银行、证券、保险等)对接模式、异常监控体系的系统架构和功能模块、异常协作处理机制和典型场景4个单项方案内容,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10分,1项不符合得6分,2项不符合的2分,3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4.风险内控的典型场景和处理流程、核对系统风险内控功能(核对受理、信息获取、核对计算、出具报告等)、深圳核对业务计算规则、核对业务风险防范措施4个单项方案内容,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10分,1项不符合得6分,2项不符合的2分,3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5.核对系统数据资产基本情况、对接数据资产基本情况(政府、银行、证券、保险等)、数据质量分析质量改进措施(典型场景、处理流程、质量改进措施等)3个单项方案内容,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20分,1项不符合得10分,2项不符合的6分,3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6.综合管理规范、核对出证规范、核查监督规范、信息安全规范的文件列表和主要内容等4个单项方案内容,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10分,1项不符合得6分,2项不符合的2分,3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7.深圳核对业务17个重要环节典型案例示例说明,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10分,1项或2项不符合得6分,3项或4项不符合的2分,5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8.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置、保障机制3个单项方案,单项分析可行且承诺按照方案执行的(承诺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单项分析全面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得10分,1项不符合得6分,2项不符合的2分,3项(含)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备注: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单项方案或提供材料不清晰无法识别的,该单项方案做不符合处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5 | (一)评审内容: 1.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和核对中心整体运营,阐述深圳核对业务运营项目的重点、难点,以及如何协同中心团队、运营服务团队、运维团队及委托单位、数据提供单位,实施高效有序运营管理。 2.要求结合异常处理、风险内控分析、数据质量分析,综合阐述数据脱敏的系统架构;要求结合核对系统和对接数据,分析阐述数据脱敏业务规则。 3.要求结合规范建设,阐述ISO27001与ISO9001标准认定的总体流程,并就标准认定的时间进度安排做出规划。 (二)评审标准: 上述3项单项方案,应对措施可行且精准符合业务实际的,视为单项符合,否则视为单项不符合;全部符合的得100分,1项不符合得50分,2项不符合得15分,3项不符合不得分。 备注: 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单项方案或提供材料不清晰无法识别的,该单项方案做不符合处理。 | |
3 | 提供服务配套的工具设备情况 | 8 | (一)评审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三、项目技术要求》的《2、配套工具设备技术能力要求》。 (二)评分标准: 对具体技术要求《三、项目技术要求》的《2、配套工具设备技术能力要求》的符合情况打分,全部符合的得100分,1项不符合得50分,2项不符合得20分,3项(含)以上不符合不得分。 备注: 1.投标人应如实对应填写所要求能力的符合情况,要求提供原厂厂商的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原件备查; 2.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识别的,该项能力要求做不符合处理。 | |
4 | 提供服务配套的软件系统情况 | 8 | (一)评审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三、项目技术要求》的《3、配套软件系统技术能力要求》。 (二)评分标准: 对具体技术要求《三、项目技术要求》的《3、配套软件系统技术能力要求》的符合情况打分,全部符合的得100分,2项不符合得50分,3到5项不符合得20分,6项(含)以上不符合不得分。 备注: 1.投标人应如实对应填写所要求能力的符合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配套软件系统技术能力要求》的第1项~第35项要求提供原厂厂商的政府运营服务管理相关软件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评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技术鉴定测试报告,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原件备查;并提供界面截图和详细功能描述。 3.《配套软件系统技术能力要求》的第36项~第41项要求提供原厂厂商的数据训练标注相关软件产品知识产权证明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评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技术鉴定测试报告,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原件备查;并提供界面截图和详细功能描述。 4.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识别的,该项能力要求做不符合处理。 5.界面截图和详细功能描述提供不完整的,该项能力要求做不符合处理。 6.在本项评分基础上,结合现场演示的情况,最终确定此项得分。随机抽查的8项内容全部演示,并符合要求,此项评分有效;其他情况此项评分无效,不得分。 | |
5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2 | (一)评审内容: 包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和培训方案: 1.质量保障:根据招标要求,投标人制定质量保障措施,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 2.培训方案:根据招标要求,投标人编制培训方案,对培训课程、培训天数、培训时间、培训计划进行阐述。 (二)评分标准: 1.优评分标准:所提供的以上内容全面,得100分; 2.良评分标准:所提供的以上内容较全面,得80分; 3.中评分标准:所提供的以上内容不够全面,得60分; 4.差评分标准:所提供的以上内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6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1 | (一)评审内容: 结合项目特点,编制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维护响应时间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 (二)评分标准: 1.优评分标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可行,并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服务承诺,得100分; 2.良评分标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服务承诺较具体,得80分; 3.中评分标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或服务承诺不够具体,得60分; 4.差评分标准:服务方案或服务承诺不切实际,不得分。 | |
7 | 违约承诺 | 1 | 投标人提供违约承诺得1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3 | 综合实力 | 30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CMMI认证证书,5级认证得30分,四级认证得10分,3级认证得5分,未达到3级(含)以上认证不得分。 2、投标人具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得10分。 3、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三项认证证书,三项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应用软件开发,其中一项满足的得10分,两项满足的得20分,三项均满足的得30分。 4、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三项资质认证,其中一项满足的得10分,两项满足的得20分,三项均满足的得30分。 (二)评分标准: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国家认监委官网相关查询信息截图。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副省级以上城市职能部门运营或城市电子政务应用软件开发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5分,满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4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0分; 2.获得副省级以上(含)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0分; 3.曾担任过副省级以上(含)城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项目负责人经验,其中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项目负责人经验得50分,其他应用软件系统项目负责人经验案例得20分,本项满分50分。 (二)评分标准: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 投标人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应作不得分处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备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
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2 | (一)评分内容: 1.技术负责人能力部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一人):具有由中国项目管理师(CPMP)体系认证的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获得20分;获得中国电子学会或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或中国计算机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得5分。本项满分为50分。 2.主要团队成员能力部分: (1)安排4名及以上有效期内的PMP证书的项目团队成员;(2)安排4名具有地市级政府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项目团队成员;(3)安排3名及以上具有地市级政府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证书的项目团队成员;(4)安排2名及以上具有PeopleCert颁发的有效期内的ITIL管理证书的项目团队成员;(5)安排2名及以上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注册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的项目团队成员;(6)安排1名及以上具有工信部颁发的政务大数据运营管理师认证证书的项目团队成员;(7)以上资格要求同一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只能计算其中一个。 同时满足主要团队成员能力6项要求的,得40分;1项不符合的,得30分;2项不符合的得10分,3项或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得用于提供满足不同分项要求。 3.主要团队成员项目经验部分: 团队成员具有副省级以上(含)城市核对信息系统开发或运营服务工作经验,每人得1分,具有其他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开发工作经验,每人得项目0.5分,本项满分10分。 (二)评分标准: 1..要求提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函;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3. 投标人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应作不得分处理。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备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获得副省级以上(含)城市政府部门颁发的数字城市或智慧城市或政务信息化类奖项的,每一项得50分,满分为100分。 (二)评分标准: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
6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政务数据服务、大数据提纯与脱敏、自助式数据分析、模型动态化配置、数据探索5类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全部满足5类要求得100分;满足4类要求得50分;满足3类要求得10分;其它不得分。 (二)评分标准: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
7 | 服务网点 | 1 |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非深圳供应商如承诺中标后在深圳本地注册分公司或售后机构的(投标时需提交承诺书),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 5 | 如果自开标之日近一年内有两次以下(含本数)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情形,本项扣 50%分(即该项分值为 2.5 分)。如果自开标之日近一年内有三次以上(含本数)上述情形的,则该项不得分。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其他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针对本项评分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招标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5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 5 | ||
| | | 5 | (一)评分内容 对具体技术要求《三、项目技术要求》的《3、配套软件系统技术能力要求》第9-20项的内容进行现场讲标及演示。 (二)评分标准 全部演示符合要求的,现场演示得100分;一项现场演示不符合要求的,现场演示得50分;二项或以上现场演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其他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运营项目采购需求文件(局务会审议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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