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申请建设光明区政协新湖街道社区委员工作站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 填报日期: 2024 年 8 月 19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建设光明区政协新湖街道社区委员工作站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根据《光明区政协建设政协委员工作站工作指引》和《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委员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要在辖区内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社区委员工作站牌匾,按照“六个有”标准建设社区委员工作站,通过“一站、一室、一点”让政协委员下沉社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政协委员联系基层新格局。因科韵、荔糊、云谷社区暂无固定办公场所,我办结合街道实际,现拟申请在新羌、圳美、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选址建设社区委员工作站。 |
项目预算金额:2986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8821241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8月19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