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4-038号
预算金额396万元
招标联系人-1330996388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娅倩1820996362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4-038号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60000

最高限价(元):3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治蝗用药品蛇床子素,含量≥0.4%,以及该药品的飞机喷洒防治任务。用于135万亩草原蝗虫治理。按照采购方实施方案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3.具备直升机至少两架,载药量为≥600公斤:具备有效的飞机三证(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且国籍登记证登记的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
4.具备至少2名民用航空器商用驾驶员执照及体检合格证的在职飞行员
5.投标人近三年在新疆地区从事经营活动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三年在新疆地区承担飞机作业无不服从业主单位或监理(管)单位管理、合同违约、作业任务未完成、违规飞行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和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网”(www.ccqp.q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3.具备直升机至少两架,载药量为≥600公斤:具备有效的飞机三证(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且国籍登记证登记的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
4.具备至少2名民用航空器商用驾驶员执照及体检合格证的在职飞行员
5.投标人近三年在新疆地区从事经营活动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三年在新疆地区承担飞机作业无不服从业主单位或监理(管)单位管理、合同违约、作业任务未完成、违规飞行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和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网”(www.ccqp.q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和静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133099638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方式:18209963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娅倩

电 话:18209963624









附件信息:

  •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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