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1-ZB211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招标项目编号:0121-ZB2119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根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所规定的内容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站站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基本情况、区预防洪基本情况、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结论与建议等几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24 09:00——2021-11-30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段01文件售价: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4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14 09: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89548913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宗玮
电话:18995063623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邓鹏
电话:18009595853
电子邮件:2834699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邓鹏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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