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院实际需要,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制作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以及燃气安全和乘梯安全动画小视频,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2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参与该项目所需的设备。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采购内容和数量要求
(一)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
1.采购内容: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
2.采购背景:宣传片用于向社会、上级部门展示福建特检院全貌,树立福建特检品牌良好形象,围绕“政治建院”“科技强院”“质量立院”“改革兴院”“依法治院”,形成良好而广泛的宣传效应。
3.数量要求:制作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一部两个版本,标准版时长约8分钟、简短版时长约3分钟。
(二)燃气安全、乘梯安全动画科普小视频
1.采购内容:燃气安全和乘梯安全动画科普小视频
2.采购背景:动画小视频用于向社会大众宣传科普燃气和乘梯方面的安全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形成良好而广泛的宣传效应。
3.数量要求:制作燃气安全和乘梯安全动画小视频,共2个小视频,每个小视频约45秒-1分钟。
六、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
1.宣传片内容要求:服务内容应包含宣传片创意设计、拍摄筹备、拍摄制作、售后服务等服务,且必须保证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所有宣传视频完全满足招标人的高质量要求,如不满足,应及时更改和提升,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宣传片设计要求:官方宣传片根据招标人宣传需求进行创意提案,创意提案要避免和其他单位宣传片创意趋同、保证原创无抄袭。创意提案内容必须来源于省特检院发展史、特色产业、科研成果、社会正面影响等方面,宣传推广省特检院在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各项举措、成效以及各质检中心、实验室的建设成果,提升省特检院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福建特检品牌建设。
3.宣传片创意脚本策划要求:宣传片首次提案须提交不少于两种创意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审核评估,创意提案中需包括:创意形式解读、影片主题、影片结构、影片内容核心、影片宣传推广思路等,拍摄制作团队选择适宜的呈现方式,经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拍摄环节。
4.宣传片制作服务要求:宣传片根据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创意提案基础上,进行影片剧本、拍摄执行脚本、拍摄时间表的细化工作,拍摄提供影视级影像、灯光标准服务。后期画面剪辑使用高清系统工作站等设备进行后期制作,确保画面流畅、大气。
5.宣传片拍摄及模式要求:宣传片须提供影视广告级摄影、灯光、录音及其他必要辅助器材,使用专业级影视摄像机及广角、航拍、灯光、收音专业拍摄设备实拍,并用适当使用延时摄影多角度展现画面美感。根据主题需要,综合运用实拍、历史素材剪辑、特效合成等手段表现。
6.拍摄制作团队要求: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拍摄制作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7人。拍摄方面至少包含编剧、导演、制片、摄像、化妆、灯光、场工等,后期制作服务方面至少包含项目总监、视频编导、剪辑师以及后期制作人员等。
7.宣传片制作参数要求
(1)声画要求
宣传片需提供4k电影级高清摄像机、影视灯光、多轨录音及其他必要辅助器材,主要使用专业影视摄像机、无人机拍摄,通过搭配不同光圈焦段镜头,借助摇臂、轨道、稳定器,全方位多角度表现主体,运用延时、升降格、运镜、光影塑造、场景、道具和色彩搭配等多种方式充实画面细节,延时利用多轨录音提高声音的临场感,呈现出全新的声画体验。在后期表现上,根据题材风格的不同,采用不同剪辑手法,让影片呈现出不同的节奏韵律感。还应根据主题需要,使用达芬奇调色,增强画面表现力。除此之外,还应利用二三维动画制作、特效合成等特殊手段辅助画面表现。
(2)视频信号源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不存在失帧现象,CTL 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使用达芬奇调色。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Vp-p,最大不超过 1.1Vp-p。其中,消隐电平为 0V 时,白电平幅度 0.7Vp-p,同步信号 0.3Vp-p,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3)颜色数
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或灰度级不低于128级。
(4)视频处理
视频帧率:25fps;
视频比例:16:9或4:3;
视频格式:H.264 格式;
场序:无场(逐行扫描);
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含字幕的 MP4 格式;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 1024Kbps。
(5)视频分辨率要求
基础素材要求4K像素数字高清拍摄,前期采用高清16:9或4:3拍摄,设定为1920×1080。引用素材统一超清画质。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 1920×1080 的,选定为16:9或4:3。在同一影片中,除特殊设计外,画副比例不变视频帧率不少于25 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6)音频
声道:必须是双声道,输出通道为立体声,做混音处理;
音频码率:128Kbps(恒定);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音频格式: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音频采样率:采样率48KHz,量化位数至少为16位;
音频类型:音乐类、音效声、语音等;
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封装:采用 MP4。
(7)音频处理
必须使用话筒及音频处理设备,保证录音质量。音频信号源,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电平指标:-2db — -8db 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且声音清晰,无杂音,无干扰,无破音和电流音,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8)剪辑
剪辑衔接自然,景别丰富、组接流畅、色彩和曝光统一,无跳帧,无跳跃感。
(二)燃气安全、乘梯安全动画科普小视频
1.小视频内容要求:服务内容应包含小视频的动画创意设计、动画制作、售后服务等服务,且必须保证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所有视频完全满足招标人的高质量要求,如不满足,应及时更改和提升,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小视频设计要求:小视频根据招标人宣传需求进行MG动画创意提案,创意提案要避免和其他科普MG动画视频创意趋同、保证原创无抄袭。
3.小视频创意脚本策划要求:小视频首次提案须提交不少于两种创意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审核评估,创意提案中需包括:动画创意形式解读、动画主题、动画结构、动画内容核心、动画宣传推广思路等,制作团队选择适宜的MG动画表现方式,经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制作环节。
4.小视频制作服务要求:小视频根据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创意提案基础上,进行后期制作,确保动画流畅、美观。
5.制作团队要求: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2人,至少包含项目总监、动画导演、分镜师、原画师、动画师、音效师、剪辑师、配音师等后期制作人员。
6.小视频制作参数要求
(1)声画要求
根据项目需求,由动画导演与招标人确认全片需求,并出具动画制作内容脚本与招标人确认后,如有原创人物需求,由原画师进行人物设计,分镜师同步进行动画脚本分镜设计。招标人确认分镜内容后,最后进入后期组进行动画及音效的制作。
(2)视频信号源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不存在失帧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使用达芬奇调色。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Vp-p,最大不超过1.1V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Vp-p,同步信号 0.3Vp-p,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3)颜色数
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或灰度级不低于128级。
(4)视频处理
视频帧率:25fps;
视频比例:16:9或4:3;
视频格式:H.264 格式;
场序:无场(逐行扫描);
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含字幕的MP4格式;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 1024Kbps。
(5)视频分辨率要求
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的,选定为16:9或4:3。在同一视频中,除特殊设计外,画副比例不变视频帧率不少于25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6)音频
声道:必须是双声道,输出通道为立体声,做混音处理;
音频码率:128Kbps(恒定);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音频格式: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音频采样率:采样率48KHz,量化位数至少为16位;
音频类型:音乐类、音效声、语音等;
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封装:采用 MP4。
(7)音频处理
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且声音清晰,无杂音,无干扰,无破音和电流音,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7.小视频宣传推广要求:视频完成后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相关活动或工作进行小视频推广服务,成片验收完成后半年内每个小视频需在央级主流媒体推广2次,在省级主流媒体推广2次。
七、项目进度要求
项目总工期50个日历日,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提交初步拍摄内容。
2.中标人提交的拍摄内容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拍摄脚本制作。
3.招标人对拍摄脚本提出修改意见后,中标人3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
4.最终拍摄脚本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视频拍摄及制作。
八、项目交付文件要求
所有完成的视频文件(宣传片和2个动画小视频)应提供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的交付方式,应提供完整拍摄视频素材及成片作品,线上提供固定地址的下载链接,下载链接有效期应为一年以上。线下提供U盘、光盘等不同形式的硬件载体。
九、项目服务地点和拍摄时长
1.服务地点:全省除厦门外各地市。
2.拍摄时长:每个城市拍摄时长不少于1个日历日。
十、拍摄费用、验收和付款方式:
1.拍摄费用:包含拍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演员费、服装费、化妆费、道具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2.验收方式: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制作视频,待成片完成且完全符合招标人各项要求后,中标人申请成片验收;推广服务完成后,中标人申请推广验收。
3.付款方式:项目通过成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总额60%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项目通过推广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总额40%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对此次招标采购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其设计的宣传内容进行修改,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最终宣传内容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须在招标人提出后24小时内及时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
1.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进度要求时间交付,完成各阶段工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完成的,工期每延误1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5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必须完成小视频的推广服务要求,若未完成央级主流媒体推广的,每少1次扣款1万元,若未完成省级主流媒体推广的,每少1次扣款5000元。
3.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不满足本采购公告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中标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三、知识产权
1.本项目的拍摄素材以及成片(宣传片和2个动画科普小视频)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视频内所有的文字、图像、工作中收集的各类资料、招标人提供的素材、相片等及中标人据此所做的视频及最终成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若中标人将拍摄素材或宣传片内容用于它处,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中标人所拍摄的宣传片如有涉及盗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相应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赔偿款等费用)。
十四、其他要求
1.因中标人原因发生拍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需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2.中标人供应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十五、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拍摄制作团队已发表的完整原创作品。(提供光盘或U盘)
3.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同类型宣传片业绩3个。业绩项目材料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付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与央级媒体(含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权威媒体平台)合作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付款凭证)(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本身为央级媒体,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承诺提供具备参与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并提供至少4类摄制设备购买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设备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及购买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一致,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十六、报价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3.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2:中小企业承诺函.doc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2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参与该项目所需的设备。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采购内容和数量要求
(一)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
1.采购内容: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
2.采购背景:宣传片用于向社会、上级部门展示福建特检院全貌,树立福建特检品牌良好形象,围绕“政治建院”“科技强院”“质量立院”“改革兴院”“依法治院”,形成良好而广泛的宣传效应。
3.数量要求:制作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一部两个版本,标准版时长约8分钟、简短版时长约3分钟。
(二)燃气安全、乘梯安全动画科普小视频
1.采购内容:燃气安全和乘梯安全动画科普小视频
2.采购背景:动画小视频用于向社会大众宣传科普燃气和乘梯方面的安全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形成良好而广泛的宣传效应。
3.数量要求:制作燃气安全和乘梯安全动画小视频,共2个小视频,每个小视频约45秒-1分钟。
六、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省特检院建院“十五周年”宣传片
1.宣传片内容要求:服务内容应包含宣传片创意设计、拍摄筹备、拍摄制作、售后服务等服务,且必须保证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所有宣传视频完全满足招标人的高质量要求,如不满足,应及时更改和提升,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宣传片设计要求:官方宣传片根据招标人宣传需求进行创意提案,创意提案要避免和其他单位宣传片创意趋同、保证原创无抄袭。创意提案内容必须来源于省特检院发展史、特色产业、科研成果、社会正面影响等方面,宣传推广省特检院在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各项举措、成效以及各质检中心、实验室的建设成果,提升省特检院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福建特检品牌建设。
3.宣传片创意脚本策划要求:宣传片首次提案须提交不少于两种创意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审核评估,创意提案中需包括:创意形式解读、影片主题、影片结构、影片内容核心、影片宣传推广思路等,拍摄制作团队选择适宜的呈现方式,经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拍摄环节。
4.宣传片制作服务要求:宣传片根据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创意提案基础上,进行影片剧本、拍摄执行脚本、拍摄时间表的细化工作,拍摄提供影视级影像、灯光标准服务。后期画面剪辑使用高清系统工作站等设备进行后期制作,确保画面流畅、大气。
5.宣传片拍摄及模式要求:宣传片须提供影视广告级摄影、灯光、录音及其他必要辅助器材,使用专业级影视摄像机及广角、航拍、灯光、收音专业拍摄设备实拍,并用适当使用延时摄影多角度展现画面美感。根据主题需要,综合运用实拍、历史素材剪辑、特效合成等手段表现。
6.拍摄制作团队要求: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拍摄制作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7人。拍摄方面至少包含编剧、导演、制片、摄像、化妆、灯光、场工等,后期制作服务方面至少包含项目总监、视频编导、剪辑师以及后期制作人员等。
7.宣传片制作参数要求
(1)声画要求
宣传片需提供4k电影级高清摄像机、影视灯光、多轨录音及其他必要辅助器材,主要使用专业影视摄像机、无人机拍摄,通过搭配不同光圈焦段镜头,借助摇臂、轨道、稳定器,全方位多角度表现主体,运用延时、升降格、运镜、光影塑造、场景、道具和色彩搭配等多种方式充实画面细节,延时利用多轨录音提高声音的临场感,呈现出全新的声画体验。在后期表现上,根据题材风格的不同,采用不同剪辑手法,让影片呈现出不同的节奏韵律感。还应根据主题需要,使用达芬奇调色,增强画面表现力。除此之外,还应利用二三维动画制作、特效合成等特殊手段辅助画面表现。
(2)视频信号源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不存在失帧现象,CTL 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使用达芬奇调色。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Vp-p,最大不超过 1.1Vp-p。其中,消隐电平为 0V 时,白电平幅度 0.7Vp-p,同步信号 0.3Vp-p,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3)颜色数
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或灰度级不低于128级。
(4)视频处理
视频帧率:25fps;
视频比例:16:9或4:3;
视频格式:H.264 格式;
场序:无场(逐行扫描);
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含字幕的 MP4 格式;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 1024Kbps。
(5)视频分辨率要求
基础素材要求4K像素数字高清拍摄,前期采用高清16:9或4:3拍摄,设定为1920×1080。引用素材统一超清画质。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 1920×1080 的,选定为16:9或4:3。在同一影片中,除特殊设计外,画副比例不变视频帧率不少于25 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6)音频
声道:必须是双声道,输出通道为立体声,做混音处理;
音频码率:128Kbps(恒定);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音频格式: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音频采样率:采样率48KHz,量化位数至少为16位;
音频类型:音乐类、音效声、语音等;
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封装:采用 MP4。
(7)音频处理
必须使用话筒及音频处理设备,保证录音质量。音频信号源,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电平指标:-2db — -8db 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且声音清晰,无杂音,无干扰,无破音和电流音,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8)剪辑
剪辑衔接自然,景别丰富、组接流畅、色彩和曝光统一,无跳帧,无跳跃感。
(二)燃气安全、乘梯安全动画科普小视频
1.小视频内容要求:服务内容应包含小视频的动画创意设计、动画制作、售后服务等服务,且必须保证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所有视频完全满足招标人的高质量要求,如不满足,应及时更改和提升,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小视频设计要求:小视频根据招标人宣传需求进行MG动画创意提案,创意提案要避免和其他科普MG动画视频创意趋同、保证原创无抄袭。
3.小视频创意脚本策划要求:小视频首次提案须提交不少于两种创意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审核评估,创意提案中需包括:动画创意形式解读、动画主题、动画结构、动画内容核心、动画宣传推广思路等,制作团队选择适宜的MG动画表现方式,经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制作环节。
4.小视频制作服务要求:小视频根据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创意提案基础上,进行后期制作,确保动画流畅、美观。
5.制作团队要求: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2人,至少包含项目总监、动画导演、分镜师、原画师、动画师、音效师、剪辑师、配音师等后期制作人员。
6.小视频制作参数要求
(1)声画要求
根据项目需求,由动画导演与招标人确认全片需求,并出具动画制作内容脚本与招标人确认后,如有原创人物需求,由原画师进行人物设计,分镜师同步进行动画脚本分镜设计。招标人确认分镜内容后,最后进入后期组进行动画及音效的制作。
(2)视频信号源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不存在失帧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使用达芬奇调色。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Vp-p,最大不超过1.1V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Vp-p,同步信号 0.3Vp-p,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3)颜色数
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或灰度级不低于128级。
(4)视频处理
视频帧率:25fps;
视频比例:16:9或4:3;
视频格式:H.264 格式;
场序:无场(逐行扫描);
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含字幕的MP4格式;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 1024Kbps。
(5)视频分辨率要求
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的,选定为16:9或4:3。在同一视频中,除特殊设计外,画副比例不变视频帧率不少于25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6)音频
声道:必须是双声道,输出通道为立体声,做混音处理;
音频码率:128Kbps(恒定);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音频格式: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音频采样率:采样率48KHz,量化位数至少为16位;
音频类型:音乐类、音效声、语音等;
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封装:采用 MP4。
(7)音频处理
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且声音清晰,无杂音,无干扰,无破音和电流音,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7.小视频宣传推广要求:视频完成后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相关活动或工作进行小视频推广服务,成片验收完成后半年内每个小视频需在央级主流媒体推广2次,在省级主流媒体推广2次。
七、项目进度要求
项目总工期50个日历日,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提交初步拍摄内容。
2.中标人提交的拍摄内容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拍摄脚本制作。
3.招标人对拍摄脚本提出修改意见后,中标人3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
4.最终拍摄脚本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视频拍摄及制作。
八、项目交付文件要求
所有完成的视频文件(宣传片和2个动画小视频)应提供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的交付方式,应提供完整拍摄视频素材及成片作品,线上提供固定地址的下载链接,下载链接有效期应为一年以上。线下提供U盘、光盘等不同形式的硬件载体。
九、项目服务地点和拍摄时长
1.服务地点:全省除厦门外各地市。
2.拍摄时长:每个城市拍摄时长不少于1个日历日。
十、拍摄费用、验收和付款方式:
1.拍摄费用:包含拍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演员费、服装费、化妆费、道具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2.验收方式: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制作视频,待成片完成且完全符合招标人各项要求后,中标人申请成片验收;推广服务完成后,中标人申请推广验收。
3.付款方式:项目通过成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总额60%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项目通过推广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总额40%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对此次招标采购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其设计的宣传内容进行修改,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最终宣传内容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须在招标人提出后24小时内及时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
1.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进度要求时间交付,完成各阶段工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完成的,工期每延误1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5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必须完成小视频的推广服务要求,若未完成央级主流媒体推广的,每少1次扣款1万元,若未完成省级主流媒体推广的,每少1次扣款5000元。
3.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不满足本采购公告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中标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三、知识产权
1.本项目的拍摄素材以及成片(宣传片和2个动画科普小视频)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视频内所有的文字、图像、工作中收集的各类资料、招标人提供的素材、相片等及中标人据此所做的视频及最终成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若中标人将拍摄素材或宣传片内容用于它处,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中标人所拍摄的宣传片如有涉及盗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相应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赔偿款等费用)。
十四、其他要求
1.因中标人原因发生拍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需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2.中标人供应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十五、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拍摄制作团队已发表的完整原创作品。(提供光盘或U盘)
3.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同类型宣传片业绩3个。业绩项目材料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付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与央级媒体(含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权威媒体平台)合作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付款凭证)(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本身为央级媒体,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承诺提供具备参与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并提供至少4类摄制设备购买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设备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及购买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一致,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十六、报价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3.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2:中小企业承诺函.doc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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