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触控一体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44.5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1]xr[gk]2021003-1
预算金额44.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叶桂榕18960998286
公告正文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触控一体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81]xr[GK]2021003-1
时间:2021.10.22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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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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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触控一体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021-10-2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

乙方:福清市众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xr[GK]2021003-1的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触控一体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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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208 触控一体机 触控一体机 希沃等 1(批) 445520.0000 445520 国内 FV86EB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4455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盛大道5号;

4.3交付条件: 货到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安装、调试及培训要求 5.1安装和调试 5.1.1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5.1.2货物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5.1.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时,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5.1.4货物出厂安装前必须经过检验和标校。 5.2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结合产品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的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培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 5.2.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为三年的免费质保期(技术和服务要求有规定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为准,国 家或厂家对货物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方式采用先换后修,保证设备的不间断运行。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2.2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买方故障电话通知后8小时内电话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并做出响应解决方案。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用户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5.2.3质保期后,中标人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5.2.4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 后服务保证体系,并设立维修服务机构,得以完成上述维保任务。 5.2.5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5.3、货物的检验、验收 5.3.1验收要求:中标人所提供货物、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逐一验证验收。 5.3.2检验依据:①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上述标准若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5.3.3验收各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署确认。 5. 3.4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设备安装至正常运行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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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 5 验收合格一年后设备正常运行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0.3乙方违约责任。 10.3.1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0.3.2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将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五份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 乙方: 福清市众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音西街道霞盛 住所: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大道融商大厦B幢20层
单位负责人: 谢强忠 单位负责人: 叶桂榕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99373657
联系方法: 1896099828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1810700001752-0004

签订地点: 福清市音西街道清盛大道5号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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