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池州市牛头山镇318国道沿线环境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概念方案编制项目CZG32019452-A1成交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32019452-a1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镇长15305665331
招标代理机构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566-487845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Report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牛头山镇318国道沿线环境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概念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CZG32019452-A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8日
采购日期:2019年11月0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池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池州市东湖中路400号
成交金额:38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池州市牛头山镇318国道沿线环境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概念方案编制
评审委员会名单:
朱金祥
杨善旺
张涛
采购人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
联系人:张镇长
联系方式:15305665331
采购机构名称: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胡伟伟
联系电话:0566-4878458
收费标准: 0
收费金额:0.00万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66-48784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其他情况:池州市牛头山镇318国道沿线环境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概念方案编制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0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