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审【2023】56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2.1.2建设规模:分散性农户生活污水治理713户,其中新联居323户,(40户采用集中处理模式,283户采用237套分散处理设备);新中村100户采用80套分散处理设备;英雄村290户采用232套分散处理设备。设施建成后,施工方需提供两年的运维管护期(自设施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开始计),管护期内:1、施工方需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负责所有相关设施损坏后的维修或更换;3、每季度提供一次水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总氮、动植物油类。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约为人民币422万元
2.1.4工期要求:135 日历天(以建设单位通知开竣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5 月 22 日,竣工日期:2023年10 月3 日
2.1.5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得为本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在规定的60 分钟内完成标段解密(锁)工作。
6. 资格审查
6.1参加资格审查对象:全部入围参加资格审查。
6.2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
地 址: |
通州区金沙镇朝霞路鑫河湾1#502 |
联系人: |
陆女士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 话: |
0513-68856590 |
电 话: |
13906295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