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07011939 | ||
项目名称: | 宁都县公安局查处的假冒商标剃须刀片公开拍卖 | ||
标的名称: |
宁都县公安局查处的假冒商标剃须刀片一批,挂牌价6,08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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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5月0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5月15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受委托,本中心定于2024年05月16日16时00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举办宁都县公安局查处的假冒商标剃须刀片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假冒DORCO牌刀片 箱 528 74-5型号,每箱6000片 2 假冒DORCO牌刀片 箱 205 74-9HQ型号,每箱6000片 3 假冒DORCO牌刀片 箱 147 74-6型号,每箱1万片 4 假冒DORCO牌刀片 箱 40 74-5Q型号,每箱1万片 5 假冒DORCO牌包装 只 500 外箱印有假冒DORCO商标 6 假冒DORCO牌刀片 片 696600 成品 7 假冒DORCO牌刀片 片 200500 半成品 合计 6085.00元 该标的整体起拍价6085.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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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特别提示 : 1、标的物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本次拍卖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 2、因此次拍卖品为假冒商标产品,竞得人竞买成功后只能回炉冶炼等,不得将拍卖品流入市场出售,否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回炉冶炼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证明材料,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四、本次拍卖相关时间及拍卖地点 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5月15日17:00时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17:00时止; 拍卖会时间:2024年05月16日16时00分开始; 拍卖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五、特别说明: 1、此次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在搬运及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竞买人须对自己提交竞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竞买人不具备以上条件而参加竞买的,拍卖成交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及买受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同时将该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被委托人列入赣州市宁都县的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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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事项 1、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拍卖公司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者,请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赣州拍卖中心(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邓角脑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办理。 2、有意竞买者自行报名须在2024年05月15日17:00时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报名拍卖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履行,系统将自动生成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以确认网上报名成功(详见网上报名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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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八、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拍卖成交价款,从买受人注册地基本帐户所在银行(买受人是自然人的从其个人结算帐户)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且注明宁都县公安局查处的假冒商标剃须刀片公开拍卖项目成交价款。 九、拍卖佣金:本项目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3%计取(单个标的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由买受人支付并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且注明宁都县公安局查处的假冒商标剃须刀片公开拍卖项目拍卖佣金。 十、产权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1.46%计取由买受人支付(单个标的不足450元按450元收取)。买受人凭拍卖公司核定的缴款单到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缴款码,然后凭缴款码到建行、农行、工行、中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江西银行或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缴纳至宁都县财政局账户,缴款完成后凭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或赣服通缴款截图到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发票。 十一、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非买受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竞买保证金的,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公管[2017]3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流拍后或确定买受人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买受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竞买保证金的,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有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交易中心签收由买受人送达的《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二、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十三、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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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 李先生13767720359 2、本公司:肖女士 0797-6816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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