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增52个智能违停球机、5处制高点监控、百股河、二道河滨河路沿线卡口7处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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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增52个智能违停球机、5处制高点监控、百股河、二道河滨河路沿线卡口7处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增52个智能违停球机、5处制高点监控、百股河、二道河滨河路沿线卡口7处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3-210700-05137
项目名称: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增52个智能违停球机、5处制高点监控、百股河、二道河滨河路沿线卡口7处升级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08,849.96
最高限价(元):2,308,849.96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发布媒体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投标人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市府路62号
联系方式: 0416-386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 18041676608
邮箱地址: png456123@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60122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女士
电话: 1804167660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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