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晖路院士桥段热力管道改造工程(重发)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晓敏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6
公告正文
新晖路院士桥段热力管道改造工程(重发)招标公告
新晖路院士桥段热力管道改造工程(重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晖路院士桥段热力管道改造工程(重发)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能投备【20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该段管道为高新区主管线,是高新片区大环网的重要连接线。院士桥段管道主要敷设在院士公园内,项目全长约200米,管径为DN250。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9%)为:1205955元;不含税控制价:1106380.73元。
计划工期:新晖路院士桥段热力管道改造工程(重发)5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新晖路院士桥段热力管道改造工程(重发)管线全长约200米,管径为DN250埋地管的材料供应、安装、土建、市政修复、地下管线及周边设施保护等附属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其他:须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办理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并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资担保)审查(相关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项目业绩要求:
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直埋蒸汽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5日9:00至2022年05月2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1609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顺丰邮递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或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邮递的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标书送达),并电话告知投标文件的送达情况,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联系人:李老师。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注:在递送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关于同意疫情防控期间开标程序的承诺函》(详见附件),若未提供的投标人将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专家对于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dig.com.cn/)、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汇贤 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路388号商会大厦A座22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郭晓敏、朱金萍、吴安维
电 话:0574-87783004 电 话:0574-87624761-805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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