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子票据系统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4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2]fjrhzb[dy]2023001
预算金额41.8万元
招标公司连江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伟0591-22851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电子票据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22]FJRHZB[DY]2023001
2、项目名称:电子票据系统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电子票据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41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18,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1.供应商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2)若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02-17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02-23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02-24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本级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02-24 09:30:00,福州市本级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中医院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44号
联系方式:13950494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0591-2285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江晓霞
电话:0591-228510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7日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电子票据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22]FJRHZB[DY]2023001
2、项目名称:电子票据系统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电子票据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41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18,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6010100-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电子票据系统 | 1(套) | 否 | 技术规格:(1)就诊缴费结算:就诊人持医保卡、就诊卡前往医院挂号、就诊,通过POS、微信、窗口等方式支付医疗费用,HIS系统进行缴费结算。 (2)电子票据开具:HIS系统结算成功后,将收费结算数据信息推送给医疗平台请求开具电子票据,医疗平台进行数据校验后调用签名服务器进行单位签名,并请求财政进行监制。 (3)电子票据交付:医疗平台开具电子票据后,根据交款人预留的交付信息,将电子票据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微信等方式推送到交款人手机上。 (4)电子票据换开:患者也可以根据需要换取纸质票据,可通过医院指 定的窗口或自助打印机,换取纸质票据。 (5)电子票据查验:患者持已有的电子票据信息,可通过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对电子票据进行查验。 (6)电子票据审验:单位需在财政规定的审验期限范围内,将本单位的用票情况,包括开具、作废、销毁等票据信息上报财政进行票据审验,用于财政监督单位用票情况是否符合财政票据管理规定。 服务要求:一年免费质保,终身维护。提供7×24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工程师经用户单位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远程登陆到用户单位信息系统进行远程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如远程维护不能解决,则在12小时内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对于重大的技术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形成专家组进行会诊,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 418,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1.供应商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2)若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02-17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02-23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02-24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本级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02-24 09:30:00,福州市本级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中医院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44号
联系方式:13950494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0591-2285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江晓霞
电话:0591-228510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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