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化纤新村小区专项整治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金额
82.6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3-njcc-c2023-0018
预算金额82.67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雪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工13675132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化纤新村小区专项整治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化纤新村小区专项整治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鼓楼区管家桥9号华新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13-NJCC-C2023-0018
2.项目名称:化纤新村小区专项整治工程监理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82.67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82.67万元
6.采购需求:化纤新村小区专项整治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规定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工作且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义务的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自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化纤新村小区专项整治工程)提供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及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包括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监理的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地点:南京鼓楼区管家桥9号华新大厦11楼。
3.具体方式:
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企业为委托代理人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区管家桥9号华新大厦11楼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供应商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费通过银行汇款形式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19日9时 00分到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周末、节假日除外)
(单位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301016619100208689    开户行:工商银行大行宫支行)
磋商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13675132835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14时0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4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鼓楼区管家桥9号华新大厦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鼓楼区管家桥9号华新大厦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
联系人:袁雪
联系方式:85493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鼓楼区管家桥9号华新大厦11楼
联系电话:13675132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工
电   话:1367513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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