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80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cg-2022-132
预算金额3802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李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9-82309196
中标公司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38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CCG-2022-132
二、项目名称: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二次报价一览表.jpg 二次报价一览表.jpg (定稿)交警支队机动车号牌 单一来源文件.doc (定稿)交警支队机动车号牌 单一来源文件.doc
合同包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 | 西安市长安区韦区北街36号 | 单价:38,020,000.00元 |
合同包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货物类(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交通管理设备 | 机动车号牌 | CA | CA-01 | 1(批) | 38,020,000.00 | 38,020,000.00 |
张杏兰、汪尧武、高三虎、许琪(采购人代表)、廖发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 23.9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单价招标,采购预算为38020000.00元。成交单价为:大型汽车号牌: 57 元/副、小型汽车号牌: 56 元/副、摩托车号牌: 15 元/副、轻骑号牌: 15 元/副、农用车号牌: 30 元/副、挂车号牌: 40元/副、学车号牌: 57 元/副、新能源大车号牌: 57 元/副、新能源小车号牌: 56 元/副。最终以成交单价在预算内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029-86755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029-82309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胡工
电话:029-8230919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6月24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二次报价一览表.jpg 二次报价一览表.jpg (定稿)交警支队机动车号牌 单一来源文件.doc (定稿)交警支队机动车号牌 单一来源文件.doc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年机动车号牌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车管处车管处2022年机动车号牌项目,年机动车号牌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HCCG-2022-132)项目,中标)项目,中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
、中标(成交)单价:单价:3802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货物类货物类
序 号序 号 | 品 目 名 称 品 目 名 称 | 标 的 名 称 标 的 名 称 | 品 牌品 牌 | 规 格 型 号 规 格 型 号 | 数 量数 量 | 计 量 单 位 计 量 单 位 | 单 价单 价 (元元 ) | 总 价总 价 (元元 ) |
1 | 交通管理设备 | 机动车号牌 | C A | C A-01 | 1.00 | 批 | 38,020,000.00 | 38,020,000.00 |
-第1页-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的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陕西畅安交
通器材厂,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9883万元,资产总额为129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通器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30-469230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全价真 | ||||||||||
()机 | 22221 | 050000 | 00000 | 5 | 0II | 200 | 20000 | |||
IO-LO | NO-LL | LO-LS | 80-LS | F-LL | 24-45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MM
1
月
冏日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CG-2022-132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说明10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3目录二〇二二年六月
八、招标服务费22七、履约验收22六、谈判、评审及定标16五、单一来源采购响应16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11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0
第六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40第五章合同条款33第四章商务要求30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6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24九、质疑22
3、预算金额:3802.00万元2、项目名称: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HCCG-2022-132一、项目基本情况: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以上号牌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数量在预算内据实结算。5、采购需求: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4、最高限价:/
序号 | 号牌种类 | 号牌型号 | 预估数量(副) | 单价(元) |
1 | 大型汽车号牌 | CA-01 | 12740 | 57 |
2 | 小型汽车号牌 | CA-02 | 583050 | 56 |
3 | 摩托车号牌 | CA-07 | 100040 | 15 |
4 | 轻骑号牌 | CA-08 | 13800 | 15 |
5 | 农用车号牌 | CA-13 | 5 | 30 |
6 | 挂车号牌 | CA-15 | 1235 | 40 |
7 | 学车号牌 | CA-16 | 110 | 57 |
8 | 新能源大车号牌 | CA-51 | 1200 | 57 |
9 | 新能源小车号牌 | CA-52 | 50200 | 56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合同包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01室时间: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合同包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时间:2022年06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西安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获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西安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领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9-86755037地址:太白南路222号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采购人信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29-82309196项目联系人:王工、胡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230919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二、项目说明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06月21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李警官 地址:太白南路222号 电话:029-86755037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01室 联系人:王工、胡工 电话:029-82309196 邮箱:308913893@qq.com |
3 | 监督管理机构 | 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
4 | 项目名称 | 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
5 | 项目编号 | HCCG-2022-132 |
6 | 资金性质 | 财政资金 |
7 | 项目预算 | 3802.00万元 |
8 | 最高限价 | / |
9 | 项目用途 | 机动车号牌采购 |
10 | 采购内容和要求 | 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
11 | 供应商 | 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 |
1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13 | 交货期、地点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采购内容30%的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内交付其余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验收。 交货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交货地点。 |
14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 获取时间:2022年06月22日9:00-12:00,14:00-17:30时止。 获取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01室 |
15 | 联合体谈判 | 不接受 |
16 | 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
17 | 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供应商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 |
18 | 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9 |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14:30 2、谈判时间:2022年06月23日14:30 3、响应文件提交、谈判地点:西安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
20 | 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 27.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7.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07336850 |
21 | 备选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
23 | 盖章签字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24 |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数量、装订、密封 | 数量:纸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响应文件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文件为签字、盖章的完整正本扫描件) 装订:纸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3、密封:纸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在“报价一览表”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25 | 谈判报价 | 1、本项目谈判报价为固定单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等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谈判处理。 2、谈判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谈判处理。 3、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26 | 评审办法及标准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 |
27 | 其它事项 |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来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组成:包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目录前五章。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视为无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名称与登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述项目。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供应商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5-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5-1、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资格要求: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8、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合同包1(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使用规则: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3、供应商信用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响应无效。2、合格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已出具的书面声明并不能取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复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1)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谈判小组取消其成交资格;3-4、特别说明: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2、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14:30;
要求:4-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4-3、分项报价表(格式)4-2、报价一览表(格式)4-1、谈判函(格式)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对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按实际商务条款逐条填写。要求:4-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服务内容明确、如实填写。(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1)对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按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填写。
4-8、项目实施方案4-7、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提供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参加谈判时提供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商务条款如实填写。(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
5-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编写说明4-1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11、供应商2019年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10、服务承诺4-9、质量保证承诺
5-7、“报价一览表”为在谈判会议上唱价的内容,按格式要求填写,并单独密封提交,同时应保证“报价一览表”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仍有且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唱标内容为准。5-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5-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5-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5-2、供应商必须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为鲜章),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6-3、密封:纸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在“报价一览表”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6-2、装订:纸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6-1、数量:纸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响应文件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文件为签字、盖章的完整正本扫描件)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数量、装订、密封:
8-5、供应商所报的采购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采购,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采购而予以拒绝。8-4、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报价的采购。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对本次招标所采购的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8-3、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8-2、谈判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谈判处理。8-1、本项目谈判报价为固定单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等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谈判处理。8、谈判报价
9-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货物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供货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9-3、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9-2、必须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供货等。9-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采购和串通采购。9、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1、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提交:五、单一来源采购响应9-7、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谈判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9-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2-4、采购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2-3、撤回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供应商签字确认领取。2-2、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须在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2-1、供应商在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3、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文件。
1、谈判六、谈判、评审及定标3-2、在原响应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3-1、自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应商响应有效期短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按无效响应处理。成交单位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有效期:2-5、在采购截止时间至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1-6、宣布谈判会议结束,供应商离场。1-5、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并做记录。供应商确认无误后,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监标人签字确认唱价内容。如供应商对宣读的“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1-3、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谈判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单一来源采购会议的,视同认可谈判结果。1-1、采购代理机构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单一来源采购会议。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谈判小组)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授权书。谈判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2-1、谈判小组2、评审1-8、供应商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7、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2-5-1-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评审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无效。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2-5-1、资格审查2-5、评审工作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推荐成交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2-4、评审办法:确定价格合理并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为成交供应商。2-3、谈判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2-5-1-3、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5-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数量;(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2)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1)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2、符合性审查
(10)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8)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7)谈判有效期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6)谈判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5)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2)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澄清:(11)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f、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e、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谈判小组评审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5-4、评议: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i、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h、分项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中的技术响应参数、规格型号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g、对不同文字文本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b、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期间一切费用自理。a、如果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4)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谈判小组按其最终承诺和报价内容,进行综合评审。(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6-2、监狱企业政策(2)小微企业按《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0】61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须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6-1、小微企业政策2-6、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6-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2)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依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及本项目评审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1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成交通知(2)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谈判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协商、澄清、最后报价等程序后,最终确定符合实质性要求、价格合理的成交候选人。3、成交程序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1、涉及履约验收的,验收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按中标金额的5‰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七、履约验收5.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质疑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4事实依据;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5.6提出质疑的日期。5.5必要的法律依据;
7、质疑答复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8.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8.1质疑函须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财政局提起投诉。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后附: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十、信用担保8.5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01室8.4联系电话:029-823091968.3联系部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主办单位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业务五部 | 李晓 何彦君 张华 | 88499422 13572821281 88499422 13679255205 88499422 18220823060 | 信用担保 |
2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 业务三部 | 夏靖颜 朱筠祥 | 88606038-6027 18591406320 18629282228 | 信用担保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胡涛 叶楚沙 | 88360743 18629048822 88360749 13772153612 | 信用融资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 公司部 | 杨向晖 | 87281468 13379229383 | 信用融资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 牛国群 张航 | 87609569 18992851811 87609761 13891883334 | 信用融资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贾珊 高雅 | 87617245 13891957123 87613444 13659192425 | 信用融资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个人贷款中心 | 李卫公 雷强 | 87297632 13991290525 87272444 18629362690 | 信用融资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公司银行部 | 杨皓 马秦香 | 62811553 15002905553 62811553 13609183259 | 信用融资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 城建金融部 | 李楠 | 88266088-8450 13572058213 | 信用融资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对公客户经理部 | 高艺瑄 | 15619006186 | 信用融资 |
11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机构投行部 | 韩天清 | 86978975 15609108028 | 信用融资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 业务发展七部 | 祝捷 王尧 | 18629505188 18591767577 | 信用融资 |
1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营业部 | 范诗阳 曹英 | 13991945764 18691892195 | 信用融资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 新城业务总部 | 徐常磊 鲁旸 | 15991623666 15389081886 | 信用融资 |
各种号牌预算清单二、采购内容为满足全市机动车业务办理的需求,支队2022年拟采购机动车号牌,总数762380副(含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摩托车号牌、轻骑号牌、农用车号牌、挂车号牌、学车号牌、新能源大车号牌、新能源小车号牌),预算费用约3802万元。一、项目概况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号牌种类 | 号牌型号 | 预估数量(副) | 单价(元) |
1 | 大型汽车号牌 | CA-01 | 12740 | 57 |
2 | 小型汽车号牌 | CA-02 | 583050 | 56 |
3 | 摩托车号牌 | CA-07 | 100040 | 15 |
4 | 轻骑号牌 | CA-08 | 13800 | 15 |
5 | 农用车号牌 | CA-13 | 5 | 30 |
6 | 挂车号牌 | CA-15 | 1235 | 40 |
7 | 学车号牌 | CA-16 | 110 | 57 |
8 | 新能源大车号牌 | CA-51 | 1200 | 57 |
9 | 新能源小车号牌 | CA-52 | 50200 | 56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安全标准《GA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二)项目建设依据(一)号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安全标准《GA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相关要求。三、技术要求以上号牌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序号 | 分类 | 外廓尺寸 | 颜色 | 数量 | 适用范围 | 材质 |
1 | 大型汽车号牌 | 前:440x140 后:440x220 | 黄底黑字,黑框线 | 2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规定的中型(含)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专业作业车( 适用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的除外);有轨电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黑色油墨 |
2 | 挂车号牌 | 440x220 | 黄底黑字,黑框线 | 1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规定的挂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黑色油墨 |
3 | 小型汽车号牌 | 440x140 | 蓝底白字,白框线 | 2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规定的中型(含)以下的载客、载货汽车和专业作业车( 适用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的除外)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 |
4 | 学车号牌 | 440x140 | 黄底黑字,黑框线 | 2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的教练用汽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黑色油墨 |
5 | 摩托车号牌 | 220x140 | 黄底黑字,黑框线 | 1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的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黑色油墨 |
6 | 农用车号牌 | 300x165 | 黄底黑字,黑框线 | 2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黑色油墨 |
7 | 轻骑号牌 | 220x140 | 蓝底白字,白框线 | 1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的轻便摩托车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 |
8 | 新能源小车号牌 | 480x140 | 渐变绿底黑字,黑框线 | 2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的中型以下的新能源汽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烫印膜 |
9 | 新能源大车号牌 | 480x140 | 黄绿底黑字,黑框线 | 2 | 符合(GA802机动车术语和定义)规定的中型以上的新能源汽车 | 金属(铝)、公安部备案的反光膜、烫印膜 |
(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6)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调整机动车牌照工本费省市县分成比例的通知,陕财办综(2013)23号(4)交警总队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调整机动车牌照工本费省市县分成比例的通知》的通知,陕公交(2013)220号(3)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公交(2018)27号(2)交警总队关于印发《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公交(2017)57号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购置计划后,应及时安排备货,由乙方负责号牌的包装及运输。(二)合同当事人(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交货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谅解的情况下单方面延迟交货,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一)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四、服务要求
2、质保期内经修理后不能复原的货物,乙方必须免费予以更换。属人为因素造成货物的损坏,乙方只收零件费,免收维修费和其他费用。1、乙方应做好指导使用及售后服务工作,保证甲方从乙方处购置的机动车辆号牌在制造生产及检测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标准的相关要求;乙方提供的车辆号牌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免费咨询、更换损坏的号牌及维修服务。如因甲方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号牌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更换义务。(三)售后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乙方负责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甲方应在收到与购置计划相符的号牌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向乙方账户打款。
(二)交货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交货地点。(一)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采购内容30%的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内交付其余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验收。一、商务要求第四章商务要求注: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3、乙方将各类号牌及时运送至各车管所号牌发放点。在群众需要提供号牌安装服务时,乙方安排号牌制作工人现场为群众免费安装号牌。
质保期为:壹年。(四)质量保证3、如在实际供货过程中,各号牌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按各单价据实结算,不超过合同总预算金额。2、乙方在每次接受付款前开具实际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1、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分别为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40个工作日内、80个工作日内、1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际交付货物的结算,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三)结算方式
5、在甲方场地装卸时,乙方有责任保证安装人员和他方人员不因乙方的运输、装卸而遭受任何损伤,保证甲方任何设施不受损害和污染,保证甲方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4、货物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数量、地点及时间送到指定的地方。3、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应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和气候特点(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在发货前72小时,以电话或传真通知甲方货名、数量、运输工具名称及到达日期。1、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五)包装和运输
5、因乙方提供的硬件软件等服务侵害他人权利或者造成采购人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文件、响应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提供维保服务,但第三方维修费、交通费、人工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3、部分产品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间内免费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产品,应持有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作为依据。2、甲方收到号牌并收到全额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款全额付清;甲方逾期累计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延迟完成项目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累计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限额。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七)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6、交货后,因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损害与乙方无关。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交货验收二个阶段。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1.验收标准: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八)验收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九)保密约定(2)交货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同时,甲方有权对所配送的货物送指定专业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包括破坏性实验及环保指数检测),检测费、检测产品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送检结果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国执行的相应国标及相关规定(如国标与其他相关标准不一致的,以国标为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货款并追究乙方法律、经济责任。破坏性检测的产品乙方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但抽检产品应有数额限制,每次不超过一副车牌。超出约定送检产品数量的,由甲方承担费用。甲方送检时间应在付款期限之前进行,不得以送检为由拖欠货款。(1)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和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保证货物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安装地点,并向甲方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产家供货确认函。甲方在货物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地震、洪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戒严或其他超出双方合理控制范围内,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迟延或者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十)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及鉴证方共同签字盖章,自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1、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方叁份,成交供应商壹份,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贰份。(十二)生效条件、订立日期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双方可依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协议书;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1、双方承诺(十三)其他事项
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第五章合同条款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相关服务建议书;(2)成交通知书、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补充文件;
鉴证方:乙方:甲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合同
合同标的的内容、规格、数量乙方:(一)甲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原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中国西安年月
(三)合同金额序号号牌种类号牌型号预估数量(副)单价(元)1大型汽车号牌CA-01127402小型汽车号牌CA-025830503摩托车号牌CA-071000404轻骑号牌CA-08138005农用车号牌CA-1356挂车号牌CA-1512357学车号牌CA-161108新能源大车号牌CA-5112009新能源小车号牌CA-5250200以上号牌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序号号牌种类号牌型号预估数量(副)单价(元)1大型汽车号牌CA-01127402小型汽车号牌CA-025830503摩托车号牌CA-071000404轻骑号牌CA-08138005农用车号牌CA-1356挂车号牌CA-1512357学车号牌CA-161108新能源大车号牌CA-5112009新能源小车号牌CA-5250200以上号牌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乙方负责下表所列最终投标产品的运输、保险以及在验收合格之前的保管和存放。在验收合格之前相关产品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乙方制作号牌所需辅助材料,号牌生产、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所列最终投标的机动车号牌产品,并按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开户信息3、如在实际供货过程中,各号牌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按各单价据实结算,不超过合同总预算金额。2、乙方在每次接受付款前开具实际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1、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分别为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40个工作日内、80个工作日内、1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际交付货物的结算,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四)结算方式(大写:),(小写:¥)
1、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谅解的情况下单方面延迟交货,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六)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地址:账号:开户行名称:成交人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乙方负责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甲方应在收到与购置计划相符的号牌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向乙方账户打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购置计划后,应及时安排备货,由乙方负责号牌的包装及运输。(七)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交货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质保期为:壹年。(九)质量保证3、乙方将各类号牌及时运送至各车管所号牌发放点。在群众需要提供号牌安装服务时,乙方安排号牌制作工人现场为群众免费安装号牌。2、质保期内经修理后不能复原的货物,乙方必须免费予以更换。属人为因素造成货物的损坏,乙方只收零件费,免收维修费和其他费用。1、乙方应做好指导使用及售后服务工作,保证甲方从乙方处购置的机动车辆号牌在制造生产及检测等方面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标准的相关要求;乙方提供的车辆号牌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免费咨询、更换损坏的号牌及维修服务。如因甲方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号牌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更换义务。(八)售后服务
5、在甲方场地装卸时,乙方有责任保证安装人员和他方人员不因乙方的运输、装卸而遭受任何损伤,保证甲方任何设施不受损害和污染,保证甲方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4、货物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数量、地点及时间送到指定的地方。3、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应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和气候特点(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在发货前72小时,以电话或传真通知甲方货名、数量、运输工具名称及到达日期。1、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十)包装和运输
6、交货后,因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损害与乙方无关。5、因乙方提供的硬件软件等服务侵害他人权利或者造成采购人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文件、响应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提供维保服务,但第三方维修费、交通费、人工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3、部分产品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间内免费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产品,应持有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作为依据。2、甲方收到号牌并收到全额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款全额付清;甲方逾期累计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延迟完成项目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累计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限额。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十二)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1)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和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保证货物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安装地点,并向甲方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产家供货确认函。甲方在货物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交货验收二个阶段。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1.验收标准: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十三)验收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十四)保密约定(2)交货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同时,甲方有权对所配送的货物送指定专业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包括破坏性实验及环保指数检测),检测费、检测产品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送检结果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国执行的相应国标及相关规定(如国标与其他相关标准不一致的,以国标为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货款并追究乙方法律、经济责任。破坏性检测的产品乙方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但抽检产品应有数额限制,每次不超过一副车牌。超出约定送检产品数量的,由甲方承担费用。甲方送检时间应在付款期限之前进行,不得以送检为由拖欠货款。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双方可依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十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地震、洪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戒严或其他超出双方合理控制范围内,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迟延或者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十五)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
(十八)其他事项2、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及鉴证方共同签字盖章,自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1、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方叁份,成交供应商壹份,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贰份。(十七)生效条件、订立日期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成交通知书、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补充文件;(1)协议书;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1、双方承诺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编制说明第六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十九)签章页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相关服务建议书;
甲 方 | 乙 方 | 鉴 证 方 |
(公章) | (公章) | (公章) |
地址: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负责人: | 负责人: |
电话: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政府采购项目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3、纸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2、供应商必须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
目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车管处2022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2.报价一览表(格式)1.谈判函(格式)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11.供应商2019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服务承诺9.质量保证承诺8.项目实施方案7.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采购。致: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谈判函(格式)14.其他资料13.承诺书及声明
挂车号牌:元/副小型汽车号牌:元/副大型汽车号牌:元/副3、我方所附谈判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谈判价为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审阅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确认无误。我方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一份,“报价一览表”一份。1、我方具备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新能源大车号牌:元/副新能源小车号牌:元/副轻骑号牌:元/副农用车号牌:元/副摩托车号牌:元/副学车号牌:元/副
9、我方同意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谈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8、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关拒绝谈判的条款。6、我方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澄清函、补充通知等),完全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
供应商名称(公章):14、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13、谈判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2、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11、我方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我方对本次谈判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年月日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帐号:开户银行: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2.报价一览表(格式)
序号 | 号牌种类 | 号牌型号 | 预估数量(副) | 单价(元) |
1 | 大型汽车号牌 | CA-01 | 12740 | |
2 | 小型汽车号牌 | CA-02 | 583050 | |
3 | 摩托车号牌 | CA-07 | 100040 | |
4 | 轻骑号牌 | CA-08 | 13800 | |
5 | 农用车号牌 | CA-13 | 5 | |
6 | 挂车号牌 | CA-15 | 1235 | |
7 | 学车号牌 | CA-16 | 110 | |
8 | 新能源大车号牌 | CA-51 | 1200 | |
9 | 新能源小车号牌 | CA-52 | 50200 | |
以上号牌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技术需求 |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偏离情况一栏,请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偏离说明一栏,若无说明注“无”。注:1、参考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响应。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商务要求 |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 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偏离情况一栏,请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偏离说明一栏,若无说明注“无”。注:1、参考第四章“商务要求”进行响应。
致: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权 限 | 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有效期 | 自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 个日历日 | |||
企业 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企业 信息 | 法 定 地 址 | |||
企业 信息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企业 信息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 信息 | 网 址 | |||
法定代 表人 | 姓 名 | 性 别 | ||
法定代 表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 表人 | 传 真 | |||
法定代 表人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7-1.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7.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
致: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 | 项目名称 | |||||
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 | 项目编号 | |||||
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 | 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 | 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 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企业信息 | 法 定 地 址 | |||||
企业信息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 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被授权人 | 姓名 | 性 别 | ||||
被授权人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若有)11.供应商2019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服务承诺9.质量保证承诺8.项目实施方案7-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一(3)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2)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1)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13.承诺书及声明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
地址:供应商:(盖单位公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附件二年月日电话:邮编:
我单位被单位控股。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2-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2-1、管理关系说明: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3、非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我方__未被列入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书面声明函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4、我方__未被列入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__未被列入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2)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1)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4.其他资料年月日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如有):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附件3(如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名称:谈判产品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表附件4(如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
2 | |||||
3 | |||||
…… | |||||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备注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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