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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菏泽市定陶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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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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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为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深化安全生产攻坚,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全面开创后来居上新局面创造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五个100%和一个零。即对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达到100%,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对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的办结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败诉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采取分类执法模式,按照工艺类型、规模大小、管理水平高低将企业分成二类。第一类企业包括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第二类企业包括不含危险工艺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第一、二类危化企业按照每半年、每年的频次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镇街区开展危化(化工)企业检查情况、专项整治情况、烟花爆竹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镇街未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刻吸取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和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对开展停产式安全检查的企业,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不得复产复工。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系统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各环节领域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抓好“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管控;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最大限度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持续开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等重点环节整治;组织开展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严格执法,铁腕整治,依法严惩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全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高危企业强制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执法的重要内容,倒逼企业形成参保自觉,增强安全保障意识;监督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加强执法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发挥作用。强化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机构自查、区局核查,规范服务机构从业行为。

3、突出重点敏感时期的执法检查。在全国春节、“两会”、 “建党 100 周年”、“双节”(国庆、中秋)等重点敏感时期,按照省、市、区部署,统一安排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执法检查;抓好安全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在事故发生后 15 日内分级别、分行业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4、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省厅《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定陶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定陶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与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危化品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工贸行业规模以上的双体系建设运行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5、强化执法检查指导督导。扎实做好应急系统驻点监督工作。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每年开展不少于1周的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技能。加强与各镇街执法计划的衔接,积极构建差异化精准执法新模式,推进分类分级执法和双随机执法,加大对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确保群众反映的风险隐患管控和治理到位、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到位。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定陶区应急管理局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24人,占在册人员的 63%。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定陶区应急管理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全部纳入实际计算。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 5856个。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安全执法检查人员数量2021年,除法定双休日及国家法定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外,法定工作日为 244 天。2021 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4天×24人=5856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1856个。

1、重点检查 600 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 625个工作日。

3、开展案件会审 131个工作日。

4、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 50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958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568 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26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233 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26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45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89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63个工作日。

8、完成区政府或者市应急局安排的执法任务508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2042个。

1、机关值班 464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50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部门工作315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368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 100 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 295 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综上所述,结合市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陶区应急管理局确定5家一般化工和危化(化工)企业、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7家涉氨制冷企业、6家涉爆粉尘企业、14家工贸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执法检查。

企业名单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共14家)

一般化工和危化(化工)企业(5家):

1、菏泽润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定陶县隆昌糠醛有限公司

3、定陶县糠鸿达化工有限公司

4、菏泽市清源化工有限公司

5、定陶县宇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9家):

6、菏泽市定陶区张湾建防加油站

7、定陶孟海加油站

8、菏泽市定陶区游集农机加油站

9、菏泽市定陶区福民加油站

10、定陶县洪星加油站

11、定陶县定黄加油站

12、定陶县南王店加油站

13、定陶北城加油站

14、山东车之友石油有限公司

(二)重点监督执法检查企业(共27家)

涉氨制冷企业(7家)

15、定陶圣沣华航食品有限公司

16、山东利德尔食品有限公司

17、菏泽天普阳光食品有限公司

18、定陶鑫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19、定陶康迈隆食品有限公司

20、菏泽市定陶区鲁昕双和食品有限公司

21、菏泽丹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企业(6家)

22、菏泽天普阳光饲料有限公司

23、菏泽市金龙纺织有限公司

24、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

25、定陶海鼎饲料有限公司

26、菏泽金豆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27、菏泽智勇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贸企业(14家)

28、菏泽振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9、菏泽大泽辰和食品有限公司

30、菏泽玖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1、菏泽市诚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2、菏泽市定陶区民德新型建材厂

33、定陶万丽针织有限公司

34、山东美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山东雅菲服饰有限公司

36、菏泽市定陶区万弘服饰有限公司

37、菏泽贺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38、山东智舍家居有限公司

39、定陶金利源纸塑包装有限公司

40、山东沃达纸制品有限公司

41、定陶县效敬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应急办要积极配合区应急局执行好监督检查计划,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检查,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各科室、大队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执法人员,认真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执法计划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方可组织实施落实。各镇街应急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安排,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各镇街应急办要做好配合工作,避免重复、交叉执法。要将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力度薄弱的镇街作为重点地区,加大帮扶指导频次。要统筹安排计划,结合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一并进行。

(三)依法履职,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各科室、大队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沟通协调,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检查频率,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实施“司法衔接”追究刑事责任。

(四)转变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按照“忠诚担当、雷厉风行、实在实干、竭诚为民”的四项作风要求,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正当行使。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明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各科室、大队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请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总结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整理汇总相关数据,于2021年12月1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反馈至区局政策法规科。

请各镇街应急办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盖章,于5月11日前将监督检查计划(请将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发邮箱)报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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