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及降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及降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答疑文件三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2130201104561003001h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及降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及降水工程 (施工“评定分离”)答疑文件三
递交时间:2023-04-0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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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3-04-04 20:00
文件编号 | E3502130201104561003001H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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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BB+及以上级别。 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5.联合体投标 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5.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除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4-20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开标时间 | 2023-04-20 10:15: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是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3-04-20 10:15: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350200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a{text-align:justified;}span.a{font-family:'等线';font-size:10.0pt;}p.a3{text-align:left;}span.X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p.a5{text-align:left;}span.a5{font-size:9.0pt;}p.a7{text-align:center;}span.a7{font-size:9.0pt;}span.a9{font-weight:bold;}span.ab{font-size:10.0pt;}span.a8{font-size:9.0pt;}span.a6{font-size:9.0pt;}span.Default{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color:#000000;}p.ac{text-indent:21.0pt;}span.ac{font-family:'Calibri';}span.X3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span.a4{font-family:'等线';font-size:10.0pt;}span.aa{font-family:'等线';font-size:10.0pt;font-weight:bold;} 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及降水工程 (施工“评定分离”) 答疑文件三 招标人: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编 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及降水工程 (施工“评定分离”)答疑文件三 本答疑文件作为《国寿嘉园·厦门乐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及降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起解释、补充和修改作用。 1.招标文件p71页中类似业绩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中“③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施工图审查资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请问:施工图纸、竣工图等资料是否属于施工图审查资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招标文件P72页中“子要素内容:投标人2019至2021年度的整年度的年均建筑业产值(如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约定的年份,需附其成立以来的即可)”请问:若投标人仅拥有2021年度的建筑业产值,是否按照三年度内最高产值来认定?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招标文件P70页中“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应附上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相关获奖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获奖批文等)以及获奖工程的施工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请问:获奖证书和获奖批文是否只提供其一即可? 回复:可以。 4.请问:桩基施工一个月时间较短,桩基和支护工期能不能延长?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5.请提供水泥搅拌桩中H型钢700*300壁厚? 回复:水泥搅拌桩中H型钢700*300壁厚为腹板厚度是13毫米,翼板厚度是24毫米,详见下图。 6.根据编制说明型钢租赁期“钢板租赁期从2023年8月1日起算,到2024年1月15日结束。共5.5个月”,租赁时间为168天,而清单特征中使用天数为165天,请明确应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清单特征描述执行,编制说明型钢租赁期按“钢板租赁期从2023年8月4日起算,到2024年1月15日结束,租赁时间为165天”。 7.剖面图为6mm钢筋,清单特征为6mm钢筋,而放坡喷面大样中钢筋网片为6.5mm钢筋,请明确是否应按大样图计取?市面上钢筋多为6.5mm钢筋。 回复:均按6mm钢筋考虑。 8.泄水管详图中,塑料管外包尼龙过滤网,而清单特征为无纺布,请明确是否应按图纸计取? 回复:按清单特征描述执行。 9.请明确哪些桩基采用电焊接桩,哪些采用机械接桩? 回复:按招标图纸及规范约定执行。 10.本工程危大工程清单内容为:基坑工程中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补充完善危大工程量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1.由于提供的图纸为PDF版本,制作技术标画图所需时间较长,建议适当延期截标日期。 回复: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10时15分00秒。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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