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海口枢纽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千米,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设计泄洪流量为7000m3/s,工程等别为Ⅰ等,规模大(Ⅰ)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海口枢纽位于江苏省滨海县的黄海边,紧邻灌溉总渠河口—扁担港北侧,是淮河入海水道的末级控制枢纽,海口枢纽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海口枢纽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新北闸(25 孔,单孔净宽 10米),加固改造原南北闸建成新南闸(27 孔,单孔净宽 10米)。引河扩挖2.8 千米,深泓防护5.0 千米,加固堤防5.6 千米,南北堤堤坡防护5.0 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6千米;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海口枢纽总投资约11.12亿元,工期约42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上述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评审及施工图预算的审查)。
按照《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执行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二)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意见是否已经落实,要加强审核施工图是否涉及设计变更;(三)是否符合征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专项设计批复;(四)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技术标准,不符合推荐性技术标准应当进行论证;(五)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32/T3260-2017)的要求;(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进行了技术论证。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初步意见、审查意见交换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中期审查意见,待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专家评审交换意见会后5日内提交终审意见,及时审核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订完善的施工图并出具意见,直至施工图审查通过止。(电子投标文件按1278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大型水闸(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单座泵站流量≥50m3/s,下同)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或审查(咨询)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2016年5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或大型泵站)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审查(咨询)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投入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3日9时4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 |
7.投入设备 |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10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5%、70%、75%,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77.9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业绩:22 分;2.资源配置:17分;3.服务实施方案: 51 分;4. 投标报价: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业绩 | 单位业绩 | 1. 投标人2016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型水闸(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单座泵站流量≥50m3/s,下同)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审查(咨询)业绩的,有2个得4分,每再增加1个加4分,最多得1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否则不得分。】 | 1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2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工结构)资格的得2分; 2. 项目负责人2016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或大型泵站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的,每有1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本项最多得10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否则不得分。】 | 10 | ||
2.2.4(2) | 资源配置 | 专业配置 | 项目组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岩土、测量、水工、机电、金结、自动化、水保、建筑等专业配置齐全,能够满足咨询工作需要,得10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5分,扣完为止。 【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或执业资格证书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10 |
人员素质 | 1. 项目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2. 项目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7 | ||
2.2.4(3) | 服务实施方案 | 项目的理解 | 对本项目理解准确及透彻得8~7分;理解比较准确及透彻得7~5分;理解不够准确及透彻得5~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咨询技术方案 | ①对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的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准确、技术规范得当得10~9分;分析理解比较准确、技术规范比较得当得9~6分;分析理解不够准确、技术规范不够得当得6~0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咨询技术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10~9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比较强得9~6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不够强得6~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0 | ||
咨询报告业绩案例文本 | 提供的水工建筑物工程咨询报告业绩案例文本内容齐全、条目清晰、意见或建议合理可行的得8~7分;比较可行的得7~5分;不够可行的得5~0分,不提供不得分。 | 8 | ||
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 对本项目编制质量保证、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质量、进度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9分;比较可行的得9~6分;不够可行的得6~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
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佳,措施得当、清晰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2.2.4 (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分;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10分基础上扣0.5分;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10分基础上扣0.2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10 |
合计 | 100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电 话:0517-859642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