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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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4404000001003163001 | ||
项目名称 |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 | ||
标题 |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 | 珠海市横琴总部大厦16F |
联系人 | 王莲 | 联系电话 | 0756-6312482 |
招标代理名称 |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第一座16-18层 |
联系人 | 陈璐琦 | 联系电话 | 0756-2996117 |
内容 |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招标内容: 原文为: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二期。主要包括含客货车查验场的海关查验业务用房、边检查验业务用房、出入境核心机房、澳门侧查验业务用房、随车人员验放厅及出入境客货车查验车道等建筑单体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含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和相应软件系统)等。预算金额暂定为373,244,941.70元(含暂估价3,500,000.00元,暂列金33,078,914.25元)。 修改为: 工程概况: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二期。主要包括含客货车查验场的海关查验业务用房、边检查验业务用房、出入境核心机房、澳门侧查验业务用房、随车人员验放厅及出入境客货车查验车道等建筑单体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含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和相应软件系统)等。预算金额为374,628,915.43元(含暂估价(不含税)3,500,000.00元,暂列金(不含税)30,331,808.28元)。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原文为: ■[373,244,941.70]元(暂定)。 ■其它事项:[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暂定价,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修改为: ■[374,628,915.43元(含暂估价(不含税)3,500,000.00元,暂列金(不含税)30,331,808.28元)]。 □其它事项:[ ]。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 ]元。 ■暂定[353,044,980.05]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 ■[353,851,480.76元(含暂估价(不含税)3,500,000.00元,暂列金(不含税)30,331,808.28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四、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 原文为: ■按照[33,078,914.25]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 ■按照[30,331,808.28]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六、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6工期要求: 原文为: ■其它事项:[1、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7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02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24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修改为: ■其它事项:[1、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7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02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24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中标人承诺,知悉合同3.2条约定的“横琴口岸二期工程客货车通道具备通关条件”的结束时间考核节点为不变工期,除招标人书面同意以外,不因实际开工日期迟于计划开工日期等任何原因予以顺延,中标人必须保证该关门工期不得延误,否则中标人须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8.8(4)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七、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 原文为: ■其它事项:[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修改为: ■其它事项:[中标人应优先采用合同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明确的品牌,在实施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也可在合同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基础上增加品牌,其性能、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不低于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其性能、技术参数指标是否不低于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以招标人委托的技术专家或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使用上述新增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需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对应的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当中标人和招标人对本项目某项材料设备的品牌选用出现争议的则以招标人意见为准,相关因素均考虑在合同综合包干单价内,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执行。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1承包风险: 原文为: ■其它事项:[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修改为: ■其它事项:[1、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不可预见及风险,相关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施工区域移交澳门政府后涉及跨境施工、调试等劳动力安排及工作协调的情况)导致的费用增加包含合同价款内,具体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第4.2条执行。2、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九、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合同价款支付: 原文为: ■其它事项:[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修改为: ■其它事项:[1、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将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相关第三方单位等进行本工程整体施工完成情况的内部确认,内部确认通过后中标人方可继续申请后续尾款。2、具体约定详见《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通关智能信息化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注:本项目最新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详见合同附件)、招标图纸目录(详见合同附件)、施工设计图、技术需求书、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详见合同附件)、深化设计管理办法(详见合同附件)已重新上传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新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详见合同附件)、招标图纸目录(详见合同附件)、施工设计图、技术需求书、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详见合同附件)、深化设计管理办法(详见合同附件)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