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宁东基地建设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建设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建设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单位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地点: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
(四)工作内容:
1. 项目入园备案联审。为宁东基地提供招商项目入园、项目备案环保准入、选址等咨询服务,重点对两高项目、涉恶臭物质项目开展入园符合性分析,做好潜在环境污染事前研判。
开展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行业准入、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等政策符合性分析;辨识项目原辅料、生产过程、产品是否涉及恶臭物质;判断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先进可行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2. 项目环评技术咨询。对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符合性,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参与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按照项目行业类别和复杂程度,针对性提供技术过硬的专家咨询服务;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及三废治理水平进行总体评判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重点评估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先进可行。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底。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近2年内环保第三方咨询服务合同。
7.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9.提供参与本项目3名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0.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11.其他优势。
三、报价
第三方环保咨询服务单位比选控制价为60万元以内。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贰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1:00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3.报价函
4.比选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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