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 | 交易编号 | KLXRMJCY2022002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叶科长 | 联系电话 | 1383010059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6-27 14: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6-27 14: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6-28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6-29 14: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001 | 001 | 工程类 | 178080.0 |
公告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甘肃华宇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康乐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竞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康乐县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编号:KLXRMJCY2022002
三、项目名称: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四、预算/控制价:178080.00元(最高限价)。
五、工程地点:康乐县附城镇政法统办大楼
六、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
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八、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
2. 质量标准:合格。
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成交单位。
4.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5. 评标原则:最低价成交。
6. 建设内容:一、摄像机系统及周边;二、一体化演播室制作系统;三、非线性编辑设备;四、系统集成;五、装修部分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竞标);
3.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竞标);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 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7. 竞价结束后,竞标人将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交至康乐县人民检察院。
十一、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6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竞价结束时间:2022年06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乐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康乐县附城镇政法统办大楼
联系人:叶科长
电 话:13830100599
代理机构:甘肃华宇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继红
联系电话:18009494301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基业豪庭18号楼
甘肃华宇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7日
采购文件
- 附件1: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